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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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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

202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13 证券简称:密尔克卫 公告编号:2026-097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君联嘉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尚处于募集阶段,暂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亦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0,3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时的规模);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密尔克卫(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7.1073%。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君联资本”)担任本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北京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君祺”)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前述认缴规模及出资比例均依据合伙协议约定,最终以完成工商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后的文件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目前拟投资基金处于筹备阶段,后续尚需履行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准登记程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投资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作为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本次投资旨在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优势资源,提升公司长期战略价值及综合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创造良好的财务回报,符合股东利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投资于2026年9月22日签署了《杭州君联嘉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天津投资拟以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基金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创新型未上市企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处于募集阶段,暂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亦尚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70,350万元;天津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的7.1073%。前述出资规模及出资比例仅为合伙协议约定数据,最终以完成工商登记、私募基金备案后的相关文件为准。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

1、君联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其他基本情况

君联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君联资本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北京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其他基本情况

北京君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北京君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计划增持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其他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

(三)除天津投资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长沙中伟高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2、福建省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广州凡岛投资有限公司

4、北京颂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5、西安市高新区合创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深圳澳沃贸易有限公司

7、杭州吉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9、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西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出资情况如下: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和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设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由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

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向普通合伙人提出支持或否决有关对投资组合公司的项目投资的收购或出售的意见。投资决策委员会向普通合伙人负责。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目标

有限合伙重点投资运作主体在中国或与中国本土应用密切相关的项目,重点关注具备创新特质的未上市企业。

(2)投资方式

有限合伙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及其他符合适用法律规定的投资。

(四)关键股东、人员持有基金份额或任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认购本基金份额,未在本基金及基金管理人中任职,未参与本基金的募集、投资决策及管理运作。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目的

本有限合伙的目的是主要通过投资有高成长潜力的创新型未上市企业,获得资本增值,以良好的业绩为合伙人创造价值。

(二)期限

有限合伙的期限至自首次交割日起满七年之日止。根据有限合伙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有限合伙期限延长一年,此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顾问委员会同意,有限合伙的期限可以继续延长。

(三)出资方式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货币出资。

(四)缴付出资

合伙人认缴的有限合伙出资,应根据普通合伙人的要求在有限合伙期限内缴付。每一期出资原则上均应由所有合伙人按照其认缴出资比例分别缴付。尽管有本条前款约定,若适用法律和规定或中国基金业协会等主管部门对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或各合伙人首期实缴出资金额存在更高要求的,各合伙人同意应满足该等要求,具体缴付出资金额以普通合伙人发出的书面的缴资通知中所载明的金额为准。

(五)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仲裁解决。仲裁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六)协议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签署后经普通合伙人认定的有限合伙人自其书面确认受本协议约束时对该有限合伙人发生法律约束效力。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投资价值。本次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尚处于筹备阶段,尚未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实施过程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投资使用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预计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存在重大影响。

(三)基金投资具有投资周期较长、流动性偏弱等特点,在后期运营过程中,所投项目容易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竞争格局、产业政策变动及投资项目经营管理等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