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9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接15版)

2026-09-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版)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3、剔除后的不同限售档位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不同限售档位的证券,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按照最低限售档位自主申购。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1)档位一(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9个月,限售比例6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2)档位二(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3)档位三(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2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其余获配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上市首日即可交易。

剔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部分后不同限售安排的网下投资者剩余报价信息如下:

(四)发行价格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1元/股。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销率为:

1、11.00倍(每股收入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39倍(每股收入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3、13.74倍(每股收入按照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营业收入除以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对应发行后市值约为345.68亿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发行人对应发行后市值约为354.91亿元,不低于50亿元。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25.82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因此,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2.1.2条之“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

(五)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过程

根据《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有效报价确定方式,拟申购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12.01元/股,符合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事先确定并公告的条件,且未被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

本次网下发行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41家,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10,812个,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8,733,090万股,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864.19倍。具体报价信息详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可以且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参与网下申购,并及时足额缴纳申购资金。

联席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投资者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核查,投资者应按联席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投资者资产规模证明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核查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或经核查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席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六)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6年9月18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73.18倍。

截至2026年9月18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6年9月18日(T-4日)。

注1:市销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市销率平均值计算剔除了极值(燕东微)。

本次发行价格12.01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2025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13.39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本次发行后市销率为13.74倍,低于可比上市公司2025年静态市销率平均水平,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初始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1,264.60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7.8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授予广发证券不超过初始发行股份数量15.00%(不超过7,689.6000万股)的超额配售选择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58,954.2000万股,约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9.95%(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参与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87,823.739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95,513.3397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5,632.3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632.3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3.48%。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发行人授予广发证券超额配售选择权,广发证券将按本次发行价格向投资者超额配售初始发行规模15.00%(7,689.6000万股)的股票,即向投资者配售总计初始发行规模115.00%(58,954.2000万股)的股票,最终超额配售情况将在2026年9月28日(T+1日)《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超额配售股票将通过向参与本次发行的部分战略配售投资者延期交付的方式获得,并全部向网上投资者配售。广发证券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20,506.0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初始发行数量的8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61.54%;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126.3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20.00%,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2,815.9000万股,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后本次发行总量的38.46%。

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环境、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01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为750,000.0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2.01元/股计算,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615,687.85万元,扣除约19,461.39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96,226.46万元。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708,039.94万元,扣除约21,819.56万元(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686,220.39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6年9月24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6年9月24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超额配售后、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26年9月24日(T日)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未超过50倍的,将不启动回拨机制;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但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的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回拨后无限售期的网下发行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本款所指的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应按照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扣除最终战略配售股票数量后的网下、网上发行总量。

2、若网上申购(含超额配售选择权部分)不足,可以回拨给网下投资者,向网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能足额申购的情况下,则中止发行;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6年9月28日(T+1日)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的限售档位为三档:

1、档位一(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9个月、限售比例6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6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9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4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60%的股份限售期为9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2、档位二(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4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6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4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3、档位三(投资者报价时对应申报限售期6个月、限售比例20%):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2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8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2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金、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A类投资者)可以自主申购上述三种档位中的不同限售档位,其他投资者(B类投资者)仅可申购档位三。申购限售档位为投资者在初步询价阶段提交的限售档位,如申购阶段与初步询价阶段提交限售档位不一致,将以初步询价阶段为准。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填写并提交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和申购限售档位(包括“限售期”和“限售比例”)。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和限售比例安排;如果申购档位一、档位二的投资者较少,初步配售后无法满足整体限售比例要求,则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相应提高档位三的限售比例、直至满足网下发行部分整体限售比例不低于40%。对于选择档位三的网下投资者,其最终限售比例及限售期限以《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披露的内容为准。

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安排详见本公告“三、战略配售”。

(七)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注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联席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注3:如因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联席主承销商联系。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三、战略配售

(一)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名单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配售协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9月23日(T-1日)公告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粤芯半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战略配售获配结果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广发乾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025.292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2.00%;粤芯半导体1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1,690.1078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30%;粤芯半导体2号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2.531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0.16%;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22,834.369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4.54%。

截至2026年9月18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联席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10月8日(T+4日)之前,将超额缴款部分依据缴款原路径退回。根据发行人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签署的《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三)战略配售股份回拨

依据2026年9月15日(T-7日)公告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25,632.3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总股数的43.48%。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及时足额缴纳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5,632.3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50.00%,约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3.48%。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无需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四)限售期安排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四一四组合”、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零五组合”、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六零一二组合”以及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一组合”)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8个月,实施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限售期均为24个月,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限售期为3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四、网下发行

(一)参与对象

经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确认,可参与本次网下申购的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341家,对应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为10,812个,其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58,733,090万股。参与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其报价是否为有效报价及有效拟申购数量。

(二)网下申购

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参与本次网下申购,通过该平台以外方式进行申购的视为无效。

(下转1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