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方小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债务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取得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或其他形式的债务融资额度,额度范围为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本次债务融资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债务融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利率等将视公司的实际需求及相关金融机构的最终审批情况确定。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处理债务融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债务融资事项涉及的主体商讨、修改、确定、签署相关融资文件等。超过上述额度的债务融资事项,应依照《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另行进行审批(如需)。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6年9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9.00万股,约占本次预留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6,000万股的0.06%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22日,以26.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7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3、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9)。
4、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5、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69.50万股调整为168.90万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调整为199.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43%,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6.41元/股调整为26.36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及本次拟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上述任一情况,即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条件已经成就。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9月22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以2026年9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6.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的具体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6年9月22日
2、预留授予数量:29.00万股,约占预留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46,000万股的0.06%
3、预留授予人数:27人
4、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26.36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及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直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时应当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7、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情况
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1、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本次拟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2026年9月22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6.3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涉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一一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参照股票期权执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预留授予日对授予的29.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测算。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64.19元/股(预留授予日收盘价即2026年9月22日的收盘价)
2、有效期: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授予日至限制性股票每期首个归属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37.72%、38.67%、35.30%(分别采用科创综指最近12个月、24个月、36个月的年化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23%、1.26%、1.29%(分别采用中债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的到期收益率)
5、股息率:0%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保留两位小数。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联芸科技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联芸科技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芸科技”)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3月19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09)。
(四)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五)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46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0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因发生派息事项,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26.41-0.05=26.36元/股。
(二)调整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26.36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联芸科技本次调整及预留授予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联芸科技实施本次预留授予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