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3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9月2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作为承租人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以及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23,830.83万元,由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按4.1:5.9的比例分担,融资期限为60个月。公司以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享有应收账款的全部质权,皖江金租享有其中41%的质权,长江金租享有其中59%的质权,皖江金租和长江金租处于同一质押顺位。公司将相关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抵押给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73 证券简称:侨银股份 公告编号:2026-114
债券代码:128138 债券简称:侨银转债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相关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同意公司作为承租人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以及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合计不超过23,830.83万元,由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按4.1:5.9的比例分担,融资期限为60个月。公司以其合法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应收账款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享有应收账款的全部质权,皖江金租享有其中41%的质权,长江金租享有其中59%的质权,皖江金租和长江金租处于同一质押顺位。公司将相关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抵押给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方案
(一)皖江金租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楼601室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左敦礼
5.注册资金:人民币39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1年12月31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588871359H
8.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9.关联关系:皖江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皖江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长江金租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友诚路149号45层、46层(实际建筑楼层为39层、40层)01-08单元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邱鹤良
5.注册资金:人民币245,000万元
6.成立日期: 2015年6月18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422088139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关联关系:长江金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10.经查询,长江金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拟定主要方案内容
1.出租人: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租赁物: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4.租赁融资额:融资租赁总额合计不超过23,830.83万元,由皖江金租与长江金租按4.1:5.9的比例分担。
5.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60个月,自任一出租人实际向放款账户支付第一笔租赁物购买价款之日起算。
6.租赁方式:融资租赁。租赁期届满,公司将以合同中的留购价款购回融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866.57万元
3.注册地址:广州市从化街口街开源路23号三层自编A318(仅限办公用途)
4.法定代表人:郭倍华
5.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7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847329631528
7.经营范围:广告发布;财务咨询;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机械设备销售;停车场服务;打捞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服务;人工造林;农业园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防洪除涝设施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固体废物治理;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共享自行车服务;自行车及零配件批发;自行车及零配件零售;自行车制造;商务代理代办服务;电动自行车维修;5G通信技术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电机制造;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汽车销售;充电桩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供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职业中介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8.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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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以上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的融资租赁物为公司拥有的部分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标的资产均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本次融资租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资产的运营效率,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的资金需求以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向皖江金租、长江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
六、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的孔英先生召集和主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皖江金租、长江金租申请融资租赁业务,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担保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七、其他
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 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6年第十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