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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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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50 证券简称:万朗磁塑 公告编号:2026-068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9月22日,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子公司合肥鸿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合肥鸿迈”)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简称“交通银行”)申请1,000.00万元贷款,与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简称“海恒担保”)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委托海恒担保为该笔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额为5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对合肥鸿迈向交通银行申请的1,000.00万元贷款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并与海恒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向海恒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6年9月22日,公司子公司安徽万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朗新材料”)向安徽肥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肥西农商行”)申请1,000.00万元贷款,委托海恒担保为该笔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高额为5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海恒担保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就上述担保事项向海恒担保提供反担保。

2026年9月22日,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简称“徽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万朗新材料向徽商银行申请的1,00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0,976.0552万元(含本次担保),尚未使用担保额度为149,223.9448万元。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6年2月1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担保,授权董事长或相应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与具体担保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合肥鸿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二)安徽万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肥鸿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保证合同》

(1)保证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5)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2、《反担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甲方承担的保证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乙方按照主合同之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最高额500万元)、乙方因主合同而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所发生的金额;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因主合同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后向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金额(含律师代理费等);乙方向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金额(含律师代理费等)。

(5)保证范围:甲方同时对委托合同项下委托人的义务、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6)保证期间:自乙方按照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三年。

(二)安徽万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最高额保证合同》

(1)甲方(担保人):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债权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合作化路支行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乙方与债务人安徽万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2026年09月22日至2029年09月22日期间(含起日和止日)签订的综合授信协议、借款合同、保理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出具保函协议书、进/出口押汇协议等贸易融资类合同及/或其他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及其修订或补充。

(5)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以及利息(含罚息、复利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公证费等)。

(6)保证期间: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反担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甲方):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合肥海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甲方承担的保证反担保责任的范围包括:乙方按照主合同之约定承担担保责任的金额(最高额500万元);乙方因主合同而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所发生的金额;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者因主合同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后向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金额(含律师代理费等);乙方向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所发生的各项金额(含律师代理费等)。

(5)保证范围:甲方同时对委托合同项下委托人的义务、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6)保证期间:反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自乙方按照主合同承担担保责任之日起三年;担保责任的保证期间:自委托人违约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业务经营正常、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将有助于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向合并范围内公司拟提供合计不超过180,2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预计担保总额为180,200.00万元,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30,976.0552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90%,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余额为30,976.0552万元(含本次担保)。已获批担保总额度180,200.00万元,尚未使用担保额度149,223.9448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