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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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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2.7083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09.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05,452,708股的0.53%;其中首次授予87.9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5,452,708股的0.43%,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27%;预留21.6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205,452,708股的0.11%。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9.73%。

(3)授予价格(调整后):44.62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44.6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授予人数:首次授予24人,预留授予10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24人,包含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均为公司业务骨干、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在公司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a)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2、上述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应作废失效。

(b)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所载公司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上述归属条件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应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除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外,公司对员工个人还设置了严格的绩效考核评估体系,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做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B、C、D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2024年8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岗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50)。

(4)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5)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6)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7)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等相关文件。

(8)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9)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注释1:(调整后)的含义:公告日为止,公司完成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含预留授予)已进行了调整,因此本公告中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调整后)均为到本公告日为止经调整后的结果。

注释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42.336万股(调整后),实际预留授予41.79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剩余0.546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按权益失效处理,不再授予。

(三)授予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784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241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阳潇为董事,阳潇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9月6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3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24名激励对象可归属33.7842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5年8月25日,因此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6年8月25日至2027年8月24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合计9名激励对象可归属8.9241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7083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3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归属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部分

1、首次授予日:2024年9月6日。

2、归属数量:33.7842万股。

3、归属人数:24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44.6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二)预留授予部分

1、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5日。

2、归属数量:8.9241万股。

3、归属人数:9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44.62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33名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部分24名及预留授予部分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公司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首次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首次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预留部分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预留部分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首次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预留部分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4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柏楚电子”)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2024年8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岗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50)。

4、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5、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6、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7、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等相关文件。

8、202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9、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具体情况

1、调整事由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88,729,9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294,131.38元。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89,683,8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8,510,397.25元(含税),转增115,873,52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05,557,343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容,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对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做如下调整:

(1)授予数量的调整

授予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原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共为109.50万股,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4年9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93.9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首次授予部分24名激励对象授予87.90万股限制性股票,未授予的预留部分为21.6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完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总量由109.50万股调整为153.3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87.90万股调整为123.06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1.60万股调整为30.24万股。

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5年8月25日为预留部分授予日,以65.05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0名激励对象授予29.85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根据公式计算,本激励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总量由103.686万股调整为145.1604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73.836万股调整为103.3704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85万股调整为41.79万股。

(2)授予价格的调整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前的授予价格P0=65.05元/股。

根据公式计算,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P1=P0-V1=65.05-0.666=64.39元/股(百分位向上取整)。

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应调整为授予价格P2=(P1-V2)/(1+n)=(64.39-1.928)/(1+0.4)=44.62元/股(百分位向上取整)。

注:授予价格本次的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向上取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前述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外,本次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3.686万股调整为145.1604万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65.05元/股调整为44.62元/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的相关手续。

2、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3、本次归属的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4、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5、公司就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本次归属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随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推进,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7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0日以邮件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288,729,927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6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2,294,131.38元。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289,683,81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92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58,510,397.25元(含税),转增115,873,52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405,557,343股。

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内容,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03.686万股调整为145.1604万股,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65.05元/股调整为44.62元/股。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阳潇为董事,阳潇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对于首次授予部分,其中4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该4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8906万股,不能归属的3.4574万股作废失效;19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该19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6114万股,不能归属的13.8438万股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C,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40%,该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2822万股,不能归属的0.5998万股作废失效。对于预留授予部分,其中3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90%,该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66万股,不能归属的0.8154万股作废失效;6名激励对象的考核评级为B,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该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275万股,不能归属的3.8405万股作废失效;1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7.84万股。本次不能归属且作废失效的股票共计30.3969万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因考核及离职原因不能完全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30.3969万股。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阳潇为董事,阳潇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3.784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9241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阳潇为董事,阳潇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2024年8月10日,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曾赛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2024年8月14日至2024年8月2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岗位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50)。

(4)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5)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53)。

(6)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下转9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