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万 宏 源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166 证券简称:申万宏源 公告编号:临202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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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视频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2026年9月16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由刘健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1人,其中刘健董事长(视频电话)、朱志龙董事、徐一心董事、严金国董事(视频电话)、杨小雯独立董事(视频电话)、武常岐独立董事(视频电话)、陈汉文独立董事(视频电话)、赵磊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同意《关于提名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樊功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职公司董事的薪酬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公司相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确定,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就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认为樊功生先生符合独立非执行董事任职条件,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会选举。
樊功生,男,汉族,1958年3月出生。
樊功生先生自1986年9月至1987年6月任纽约市立大学商学院(Baruch)助理教授。自1987年9月至2008年8月先后任职于摩根大通、雷曼兄弟、法国巴黎银行、荷兰银行(ABN AMRO)、德国德雷斯特银行(Dresdner)等全球投资银行,负责公开市场投资和交易工作。自2008年9月至2015年6月历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相对收益投资部总监,负责全球公开市场投资业务;专项收益投资部总监,负责全球直接投资业务;中投国际(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任泓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Ortus Capital)总经理,负责对冲基金管理及开发业务。自2017年2月至2024年3月,任美国拉扎德资产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区主管、资深顾问。
樊功生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取得学士(主修数学)学位;于1983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数学硕士学位;于1986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取得数学博士学位。
樊功生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没有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的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况;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不存在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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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的议案》。
同意委任侯琋文女士为联席公司秘书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香港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要求的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收送达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以下简称“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该等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黄伟超先生因达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理人(“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职务。黄伟超先生的辞任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变更事项之日起生效。黄伟超先生确认与公司及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与其辞任而需要提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股东注意之事项。
侯琋文女士现任方圆企业服务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总监,于上市公司之公司秘书及合规事务范畴拥有丰富经验。侯琋文女士为英国公司治理公会及香港公司治理公会会士,并持有特许秘书及公司治理师专业资格。侯女士持有英国国立曼彻斯特都会大学英国及香港法律学士程度文凭(专业共同试)和荣誉法律学士学位以及香港城市大学专业会计与企业管治理学硕士学位。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