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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
合同终止情形的风险提示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10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为2026年10月13日。截至2026年9月22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若截至2026年10月13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仍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的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基金财产将在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完毕清算程序后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p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533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鹏华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提示性公告

鹏华领航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6年8月7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报告全文于2026年9月24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533)咨询。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4日

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恢复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2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9月28日起恢复办理鹏华中债3-5年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取消自2025年05月22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D类基金份额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金额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的限制。

(2)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