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0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汤昌茂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长汤昌茂先生、董事郑宇峰先生、朱兴建先生、宋建彪先生及独立董事胡振超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余应梓先生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证券、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投资珠海板厂二期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认为:
公司在建设珠海板厂的厂房时,就已经考虑到了一、二期的需求,目前厂房建设部分已经完成。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一博电子拟新增投资建设PCB板厂二期项目,可以更好地配套并快速响应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珠海板厂二期投入主要为生产机器设备,按目前的产能规划,同意新增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额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规定,本次新增投资珠海板厂二期的投资总额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新增投资珠海板厂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2)。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8号)批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8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5.3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136,145.84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律师费用、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13,524.65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22,621.1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9月2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7号)。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项目投资总额调增3,425.61万元系累计获得的现金管理收益。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8,957.86万元,除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38,9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57.86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因募投项目建设完全达产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前述募投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短期内会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举有利于增强公司现金资产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使用安排、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内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证券、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授权人员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并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合理安排相适应的现金管理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规定,本议案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和公司日常经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保荐机构对相关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66 证券简称:一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投资珠海板厂二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投资珠海板厂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一博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珠海一博电子或珠海板厂)新增投资建设珠海PCB板厂二期项目。
公司在建设珠海板厂的厂房时,就已经考虑到了一、二期的需求,目前厂房建设部分已经完成。为更好地配套并快速响应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同意珠海一博电子新增投资建设PCB板厂二期项目。珠海板厂二期投入主要为生产机器设备,按目前的产能规划,同意新增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额为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规则规定,本次新增投资珠海板厂二期的投资总额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的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市一博电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5DUP63
3、法定代表人:郑宇峰
4、成立日期:2018年8月17日
5、注册资本:23080.0万元人民币
6、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三虎大道402号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线路板、PCB电子元器件、基板材料、芯板封装、电子元器件贴片安装、HDI、FPC制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商品)。增加:开发LED节能灯、LED显示屏。(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珠海板厂二期项目
2、实施主体
珠海市一博电子有限公司(简称珠海一博电子或珠海板厂)。
3、项目定位
公司珠海PCB板厂主要生产高速率、高多层、高阶HDI产品,一期定位于高端快件及中等批量生产,与传统的PCB板厂有所差异,其重点在于追求高端快件的快速响应,满足客户的交期要求。二期将聚焦于中高端PCB产品的中大批量生产,服务的是高附加值领域的客户。一期、二期的产能将覆盖绝大多数目标客户从研发到大批量PCB生产的需求。
4、建设周期
项目建设周期为一年,具体项目建成时间视项目进度而定。
5、投资金额
新增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额为准)
6、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四、项目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得益于近年来人工智能(AI)产业发展带来的革命性驱动,ATE产品、机器人、光模块、算力卡、AI服务器、数据中心等市场需求增长迅猛,公司的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不断优化,获取客户研发定型后的产品量产订单稳步增长,客户黏性进一步增强。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一博电子新增投资建设PCB板厂二期项目,可以更好地配套并快速响应客户不断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产能规模、持续盈利能力及综合竞争实力,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1、项目投资金额的数值均为预估数,不代表最终项目投资情况(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额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受项目进展情况、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市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可能存在项目实施进度及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由于项目的建设实施需要一定的周期,预计建设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将根据项目具体进展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