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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31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于2026年4月2日发行完成了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10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标的股票为杭钢集团所持有的公司部分A股股票,债券简称为“26 杭钢EB”,债券代码为“137203.SH”。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04)。

根据有关规定和《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将于2026年10月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为2026年10月8日至2029年4月2日,换股价为10.99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钢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7,508,156股,持股比例为 40.49%;通过杭钢集团-浙商证券-26 杭钢 EB 担保及信托专户持有公司股份160,0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4.74%。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实际换股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杭钢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可能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经测算,假设本期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换公司债券全部用于交换公司股票,换股后杭钢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期债券换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期债券的换股情况,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9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