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57 证券简称:兰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6-053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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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不超过56.01元/股(含)的回购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7)
因公司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6年7月9日起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56.0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38.54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3日披露的《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6年3月27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回购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二)2026年9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时间届满,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68.4992万股,占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5.40元/股、最低价为31.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5.40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达到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在回购期间,部分董事、高管依据《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增持了本公司股份,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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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主体增持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余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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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股份总数的数量变动系回购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684,992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上述回购股份在使用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