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6-039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9月22日、9月23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53.53%,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
● 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0.07亿元,同比下降9.42%;主营业务毛利率35.56%,同比减少2.78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亿元,同比下降2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8亿元,同比下降25.85%;基本每股收益0.53元/股,同比下降23.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3%,同比减少1.47个百分点。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控股股东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9月22日、9月23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合同,不存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公司主业经营不涉及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0.07亿元,同比下降9.42%;主营业务毛利率35.56%,同比减少2.78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亿元,同比下降2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8亿元,同比下降25.85%;基本每股收益0.53元/股,同比下降23.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3%,同比减少1.47个百分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不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6年9月22日、9月23日连续2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1.3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2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期间,公司股票连续4个交易日涨停,自2026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23日期间,公司股价累计涨幅为53.53%,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风险。
(二)其他风险
公司已于2026年8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50.07亿元,同比下降9.42%;主营业务毛利率35.56%,同比减少2.78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4亿元,同比下降2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28亿元,同比下降25.85%;基本每股收益0.53元/股,同比下降23.19%;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3%,同比减少1.47个百分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