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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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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816 证券简称:顾家家居 公告编号:2026-071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295.09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87号)批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04,281,493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7.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70,809,984.4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7,584,450.65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63,225,533.77元。截至2026年7月27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271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及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并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安排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和置换安排

截至2026年8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1,082.45万元,本次置换金额为11,082.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和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58.45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6年8月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212.64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置换金额为212.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295.09万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7893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置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