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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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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127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4日以书面、微信、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刘江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推进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拟同意债务人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楼盘“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抵偿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公司的部分工程款及利息,合计抵偿金额为20,962,880元。

为推进债务清偿和化解,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将前述“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直接向下抵偿给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8家供应商,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的部分工程款,合计抵债金额为20,962,880元。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资产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12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推进应收账款的回收,公司拟同意债务人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楼盘“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抵偿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欠公司的部分工程款及利息,合计抵偿金额为20,962,880元。

2、为推进债务清偿和化解,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将前述“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直接向下抵偿给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8家供应商,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的部分工程款,合计抵债金额为20,962,880元。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上述抵债房产及车位的资产评估工作,中介机构已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一、债权债务重组概述

(一)公司与河南天河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

1、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承包方与发包方“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天河公司”)于2020年7月就郑州北站(惠济区段)铁路沿线绿化景观EPC项目总承包二标段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建设项目中对河南天河公司享有到期应收账款债权。

为推进应收账款的回收,2023年10月底,公司起诉河南天河公司至郑州市惠济区法院;2025年4月,公司与河南天河公司经协商达成调解,河南天河公司应分四次支付工程款及利息、诉讼费、鉴定费共计21,226,909.70元,后续实际仅向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因仍有剩余款项未支付,公司于2025年7月向郑州市惠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河南天河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于2026年3月23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

2、为顺利解决公司与河南天河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推进公司债权回收,鉴于河南天河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河南天河公司拟通过其关联公司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泰恒”)开发建设的楼盘“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抵偿欠付公司的部分债务,合计抵偿金额为20,962,880元。天河公司与郑州泰恒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郑州市惠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下属控制企业。

(二)公司与8家供应商的债权债务关系

1、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5月,公司与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沙园林”)就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签订《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施工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三沙园林有应付工程款 2,627,795.93元。

2、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公司与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棕榈”)就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签订《园建水电施工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阳光棕榈有应付工程款1,609,428.07元。

3、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6月,公司与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春景”)就汝州市温泉牛涧河景观带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签订《施工合同》,及案号(2025)豫0482民初372号、(2025)豫04民终2909号法院判决书;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河南春景有应付工程款4,231,266元。

4、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年6月,公司与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萌创”)就鹤壁市淇滨区城区市政设施综合提升PPP项目签订《鹤壁市淇滨区二支渠街巷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河南萌创有应付工程款4,039,467元。

5、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公司与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潢川晟麟”)就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的启动区绿化工程-苗木材料采购供货事宜签订《采购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潢川晟麟有应付款项2,095,877元。

6、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6年1月,公司与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通建设”)就光山县钟鼓楼儿童自然教育基地部分工程(一标段)项目签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惠通建设有应付工程款1,140,254.44元。

2022年12月,公司与惠通建设就潢川县潢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项目启动区绿化工程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在该项目中对惠通建设有应付工程款968,585.56元。

7、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与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点石园林”)就兴隆河道治理项目澈河南源黄门-车道峪垃圾场签订《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000003433);双方就兴隆河道治理项目青松岭标准段签订《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000003431);双方就兴隆河道治理项目青松岭示范段北段(含黄酒管)签订《兴隆县河道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1000003429)。截至目前,公司就该项目对点石园林有应付工程款2,125,401元。

8、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2015年6月,公司与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豪园林”)就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签订《永宁县市民公园项目施工I标段项目施工合同》。截至目前,公司就该项目对庆豪园林有应付工程款2,124,805元。

基于公司与上述8家供应商的债权债务关系,经与各供应商协商一致,公司计划直接将拟抵入的“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向下抵偿至前述8家供应商,用于清偿公司的应付工程款,合计抵债金额为20,962,880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权债务重组的议案》。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债权债务重组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河南天河公司

公司名称: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690557809X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朱柏成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9年6月15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2号C区4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等。

股权结构: 郑州市惠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天河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天河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郑州泰恒

公司名称: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MA9MTUBF69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益康

注册资本:2,1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2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天元路交叉口西江山路街道办事处104号-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建筑材料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酒店管理;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河南惠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2.381%,郑州惠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持股47.619%。

实际控制人:郑州市惠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关联关系:公司与郑州泰恒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郑州泰恒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三沙园林

公司名称:宁夏三沙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103344173669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5日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东侧兰溪谷小区7号公寓1单元3102室

经营范围: 承接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园林建筑、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园林工程监理;种植销售花卉苗木;园林工程材料及园艺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陈伟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三沙园林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三沙园林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阳光棕榈

公司名称:山西阳光棕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330586569W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胡永刚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7日

注册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南中环街529号清控创新基地D座3层307A室(太原清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3062号工位)集群登记

经营范围:园林绿化设计;喷泉;雕塑;园林绿化养护;园林工程管理;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材、园艺用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胡永林持股60%,胡永刚持股20%,冯志岗持股10%,郝晓霞持股10%。

关联关系:公司与阳光棕榈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阳光棕榈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河南春景

公司名称:河南春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MA44NCJK01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敏超

注册资本:5,16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日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中兴南路90号嘉亿东方大厦11层9号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等。

股权结构:陈敏超持股95%,陈雪琴持股5%。

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春景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春景非失信被执行人。

(六)河南萌创

公司名称:河南萌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4MA47TNR11M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周静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金城路金隆花园11号楼二单元202

经营范围:古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景观工程,城市园林规划设计,环保工程,钢结构工程,公路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花卉苗木盆景草坪种植销售,绿化养护,造林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管网工程,劳务服务,旅游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周静持股90%,刘梅香持股10%。

关联关系:公司与河南萌创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河南萌创非失信被执行人。

(七)潢川晟麟

公司名称:潢川县晟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6MA9GH6MD3F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袁森

注册资本:100万(元)

成立日期:2021年3月18日

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潢川县白店乡艾庙村南匡洼村民组69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树木种植经营;花卉种植;建筑材料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林业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农业园艺服务;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袁森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潢川晟麟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潢川晟麟非失信被执行人。

(八)惠通建设

公司名称:惠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200786239338C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邹园茂

注册资本:5,08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4月5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南黄河南路西财信大厦6层606号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渔港渔船泊位建设;停车场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邹园茂持股45%,邹园涛持股35%,邹园洋持股20%。

关联关系:公司与惠通建设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惠通建设非失信被执行人。

(九)点石园林

公司名称:河北点石园林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631MA08W43RX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仝辉

注册资本:1,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望都县宏屹国际城商业街北区西5号

经营范围: 园林建筑,装饰装修,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建材(不含砂石料)、体育用品销售;园林机械设备销售、租赁;苗木种植及批发;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水污染处理;废气治理;建筑劳务分包;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葛晓蕾持股100%

关联关系:公司与点石园林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点石园林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庆豪园林

公司名称:苏州庆豪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302087260F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郭雷锋

注册资本: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4年6月3日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G3-2201-025(集群登记)

经营范围: 园林设计、园林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郭雷锋持股70%,李海红持股30%。

关联关系:公司与庆豪园林不存在关联关系。

诚信状况:经网络查询,庆豪园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债权债务重组方案

基于公司作为承包方对发包方河南天河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以及公司作为发包方与前述8家供应商形成的债务关系,经公司、河南天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郑州泰恒与前述8家供应商进行友好协商,各方拟根据对应债权债务关系分别签署相关的《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河南天河公司通过其关联公司郑州泰恒提供的“春江观澜西苑”项目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抵偿河南天河公司所欠公司的部分工程款及利息,合计抵偿金额为20,962,880元;同时,公司将拟抵入的“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直接向下抵偿给前述8家供应商,抵偿公司应付供应商的工程款,合计抵债金额为20,962,880元。

各方签署完成《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并生效,即视为“款项抵扣完成”,公司不再向河南天河公司主张支付相关业务合同款项,8家供应商不再向公司主张支付相关业务合同款项。若后续因不可抗力导致最终未能办理房屋网签手续的情形,将由8家供应商或其指定第三方与郑州泰恒进行协商解决。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不涉及购房款的收取,不涉及公司与各方的资金往来。

具体8家供应商涉及的抵债金额如下:

四、标的资产及评估情况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涉及“春江观澜西苑”10套房产及10个车位,房产建筑面积预计共1,275.73平方米,房产位于郑州市惠济区滨河路与金河路交叉口西北侧。郑州泰恒作为开发商,保证该标的物业在办理网签备案登记手续、预告登记手续时不存在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权利瑕疵(比如房屋被抵押、司法查封),如上述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导致无法网签备案的,则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为物业接收方的8家供应商有权要求将该标的物业替换为保有完整所有权的其他工抵房继续办理抵债业务。

截至目前,拟抵债房产建筑主体已封顶、外立面已完工、窗户安装完成,小区室内外道路已完工、绿化基本完成,房产已经达到可以交付标准,日常维护状况正常。

根据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国众联评报字(2026)第3-0196号),以2026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市场法,本次抵债的物业评估值为20,963,100元。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抵债金额参考评估报告,经各方协商一致,抵债金额确定为20,962,880元。

五、《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河南天河公司、郑州泰恒、8家供应商尚未签署具体的《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拟签订的协议模板主要内容摘录如下:

甲方1:河南天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2:郑州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8家供应商

(一)抵债方案

1、甲方1与甲方2为关联单位,甲方2为春江观澜西苑项目的开发商。

2、各方经友好协商,甲方1、乙方同意甲方2以该标的物业抵付乙方在郑州北站(惠济区段)铁路沿线绿化景观EPC项目总承包二标段项目工程施工费用,乙方、丙方同意以该标的物业向丙方抵债,由丙方购买甲方2 开发的标的物业。

《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生效即完成抵销,丙方不得再向乙方、乙方不得再向甲方1主张已抵销的工程款。若后续因不可抗力导致最终未能办理房屋网签手续的,由丙方或丙方指定第三方与甲方2协商解决。

(二)购房合同的签订及履行

1、该标的物业抵债采取现房销售模式。

在商品房现售阶段丙方或丙方指定购房人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可直接按照协议约定抵债金额办理网签等相关手续,无需支付与抵债金额等额的房屋价款及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费用。

2、甲方2应保证该标的物业在办理网签备案登记手续、预告登记手续时不因甲方过错产生任何权利瑕疵(比如房屋被抵押、司法查封),如上述房屋存在权利瑕疵导致丙方或丙方指定的购房人无法网签备案的,则在上述情形发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丙方有权要求将该标的物业替换为保有完整所有权的其他工抵房继续办理抵债业务。

(三)声明与承诺

1、甲方2声明,对该标的物业享有真实、合法、有效的权利或授权,有权签订本协议、购房文件,收取该标的物业价款。

2、乙方、丙方声明,在签署本协议、购买该标的物业前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物业相关情况、购房政策(含变更)、贷款政策等信息。

3、各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变更购房人,因效率要求等原因甲方2先行

与丙方指定购房人办理购房手续后,未及时撤销原购房手续的,丙方或丙方指定购房人同意不视为甲方“一房二卖”,并承诺不以此为由要求甲方2承担责任。

4、甲方、乙方、丙方同意,如因任何原因甲乙丙各方购房文件、本协议解除或无效等,导致应付业务款等款项未付,不构成就甲乙丙各方原合作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中甲方1/乙方逾期付款条件,乙方不得以此情况作为甲方1逾期付款违约要求赔偿、丙方不得以此情况作为乙方逾期付款违约要求赔偿。

5、各方声明,签订本协议、购房文件等属于债的抵销,而不存在担保业务款支付等意思,不属于业务款债务的新债清偿、新债担保、让与担保、后让与担保或流押。

六、本次债权债务重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本次债权债务重组进行债权债务的抵销,可有效解决公司与工程发包方部分应收账款的债权回收,以及部分应付账款的抵偿;降低了公司部分债务、节约了公司现金流支出。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若本次债权债务重组顺利实施,公司将转回前期对河南天河公司已计提的信用减值(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预计可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工程款抵购房款协议》;

3、《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ST棕榈 公告编号:2026-12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方继续为公司偿还部分债务

暨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一)关联担保审议程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集团”)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助推公司融资业务顺利推进,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4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需求,额度有效期3年,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融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按要求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前述提供担保及反担保额度事项于2026年2月28日期限届满。

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豫资集团继续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4亿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主要用于解决公司的融资需求,额度有效期3年,在该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进行融资安排及担保额度申请,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同时公司将按照豫资集团的要求,根据实际发生的需豫资集团提供担保的融资事项,对豫资集团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并支付符合市场水平的担保费用。公司提供的反担保额度与豫资集团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保持一致。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豫资保障房管理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豫资保障房”)持有公司29.99%股权;豫资保障房系豫资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豫资集团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前次为公司偿还部分债务暨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1、2025年6月18日,豫资集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直属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签订《U保理业务两方合作协议》,协议项下保理额度金额8亿元,棕榈股份作为豫资集团子公司可使用上述保理额度,豫资集团则承担无条件的最终付款义务。公司使用该笔业务在邮储银行的融资余额为34,220.57万元,相关借款将逐笔到期。

2026年9月1日-2026年9月22日,豫资集团根据其与邮储银行签署的协议,已代公司偿付到期借款合计48,465,670.72元。

2、2025年12月5日,公司与西安城投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保理”)签订《商业保理合同》,融资金额4,000万元,豫资集团为公司在该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26年9月9日、2026年9月14日,豫资集团代公司偿付在西安保理的部分到期借款利息及本金合计9,760,277.78元。

3、2025年11月12日、12月22日,公司分别与国新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保理”)签订《商业保理合同》,合计融资金额为50,000万元,豫资集团为公司在国新保理的融资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2026年9月15日,豫资集团代公司偿付在国新保理的部分借款利息5,571,111.11元。

4、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融资金额合计30,000万元,河南省中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我司前述借款提供担保,豫资集团为上述借款向中豫担保提供保证责任反担保。

2026年9月21日,豫资集团代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偿付部分借款利息合计1,617,666.66元。

5、2025年7月22日,公司与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百瑞信托”)签订《借款合同》,融资金额总计57,000万元,豫资集团与河南中豫信用增进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豫资集团为上述借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6年9月21日,豫资集团代公司向百瑞信托偿付部分借款利息合计8,739,999.98元。

6、2026年2月10日,豫资集团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郑州分行”)签订《供应链金融业务三方合作协议》,协议项下保理额度3亿元,棕榈股份作为豫资集团子公司可使用上述保理额度,并由豫资集团承担无条件的共同还款责任。

2026年9月22日,豫资集团根据其与浦发郑州分行签署的协议,代公司偿付到期借款3,820,000.00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关联方继续为公司偿还部分债务暨履行担保责任情况

1、2026年9月23日,豫资集团根据其与邮储银行签署的协议,代公司偿付到期借款合计38,001,209.70元。

2、2026年9月23日,豫资集团根据其与浦发郑州分行签署的协议,代公司偿付到期借款3,830,000.00元。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