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1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6年9月16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强静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监管要求,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要求,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进一步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九)审议《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9票回避。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审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6年10月9日在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天地2号楼办公楼(南)L2培训室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二、备查文件
1、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4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32.335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292.45万元,扣除人民币12,025.7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266.72万元(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9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8087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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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结合各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施进度,拟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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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系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结合公司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的合理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调整有利于公司根据实际资金情况合理安排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核心研发管线的稳步推进。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2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532.335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7.60元。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8087_B02号),经审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7,016.5663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3,548.9015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7,016.5663万股变更为43,548.9015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9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信诺维”,股票代码“688837”,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上市及公司推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的具体情况,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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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工商变更登记及授权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变更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文件作适当调整,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必要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3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32.335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292.45万元,扣除人民币12,025.7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266.7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9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8087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子公司上海信诺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信诺维”)、山东信诺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信诺维”)已于近日完成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事项。同时,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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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除协议主体、专户账号外,其他条款均相同。以公司、上海信诺维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为示例,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上海信诺维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以下简称 “乙方”)
丙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同(保荐人)(以下简称 “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二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216320100100447839,截至 2026 年9月21日,专户余额为0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新药研发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二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年/月/日,期限/个月。甲方二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约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二存单不得质押。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王喆、王永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 20% 的,甲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累计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一、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甲方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公告。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持二份,乙、丙双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 24日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5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32.335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292.45万元,扣除人民币12,025.7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266.72万元(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9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8087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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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后续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实际需要,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将出现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形,不符合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要求;
(二)募投项目涉及购买境外产品、设备及向境外支付相关款项时,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在购付汇、结算路径等方面确有困难;
(三)根据税务机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税费通常通过银行托收方式统一缴纳,通过多个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需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
因此,为保障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和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定期统计支付金额后,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相应款项等额划转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分别履行各自主体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财务部门根据费用实际发生情况,对照募投项目支出内容,定期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置换明细表,并履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三)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的申请文件,在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款项支付后6个月内,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建立自有资金等额置换募集资金款项的台账,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的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并定期汇总告知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
(五)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有权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予以配合。
五、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系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安排,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有利于募投项目顺利推进、提高运营管理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系基于公司业务实际情况的操作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购买责任险的背景及目的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和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购买责任险方案的主要内容
1、投保人: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金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保险期满后可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
6、授权安排: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方案范围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含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因公司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为本次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属于利益相关方,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全体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9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虹桥天地2号楼办公楼(南)L2培训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9日
至2026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强静、上海励攀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苏州信康维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乐美杰、杭州可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佑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骋怀仰观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猷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6 年 9 月 30 日(星期三),13:00-17:00
(二)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绍虹路99号虹桥天地南区办公楼5号楼3层信诺维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股票账户卡;
(2)企业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身份证、企业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信函或传真须在2026年10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上海市闵行区绍虹路99号虹桥天地南区办公楼5号楼3层信诺维,邮编:201106,信封上请注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绍虹路99号虹桥天地南区办公楼5号楼3层信诺维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2-89162125
电子邮箱:IR@evopointbio.com
邮政编码:201106
2、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8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阶段性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该额度是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9月22日,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现金管理产品,并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剩余募集资金,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32.335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292.45万元,扣除人民币12,025.7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266.72万元(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9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8087_B02号《验资报告》。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因募集资金投入和使用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处于暂时闲置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更好实现资金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是现金管理上限金额,随着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会相应减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292.4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266.72万元,已全部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9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8087_B02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周期,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存在暂时闲置情形。
■
注:累计投入进度统计截至2026年9月21日,不含自有资金投入置换情况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同时可按募投项目资金需求随时赎回或支取,提前赎回或支取仅损失一定收益;
2、实施方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实施;
3、收益分配:现金管理所得收益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要求管理和使用,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余额
为提高资金效益、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以该方式存放的资金不包含在85,000万元的现金管理总额度内),存款利率按照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投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可随时取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现金管理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各类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指南,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阶段性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4日
(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证券代码:688837 证券简称:信诺维 公告编号:2026-006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信诺维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79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532.335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80,292.45万元,扣除人民币12,025.73万元(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266.72万元(本次已到账的募集资金中包含部分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6年9月9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48087_B02号《验资报告》。
(下转10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