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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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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2026-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8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位,实到董事7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7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黎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转让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7.7152%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拟以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转让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7.7152%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9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89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转让中科鼎实

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7.7152%股权及

相关债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公开网络拍卖方式出售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77.7152%股权及相关债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为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充分吸引意向竞买人,公司拟以50,000,000.00元作为首次拍卖起拍价,最终成交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存在流拍、流拍后重新挂拍、最终成交价低于首次拍卖起拍价50,000,000.00元的风险。若本次交易得以完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不再持有中科鼎实股权和债权,中科鼎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中科鼎实主营业务为环境修复工程服务,近年来受环境修复行业整体环境承压、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叠加历史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回款不畅,中科鼎实面临较大资金压力,业务规模出现大幅下滑,自2022年开始持续亏损。中科鼎实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赵海燕被限制高消费。敬请投资者、意向竞买人充分留意相关风险。

3、若标的资产按首次拍卖起拍价50,000,000.00元完成交易,公司合并口径预计将产生55,178,562.20元的处置损失(以202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若公开网络拍卖的最终成交价格低于前述拍卖起拍价,本次资产处置形成的处置损失将会相应扩大,对公司当期损益将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最终实际处置损失金额以公司后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4、本次交易的受让方将通过公开网络拍卖的方式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尚不确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本次交易将以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改善现金流,盘活存量低效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以50,000,000.00元为首次拍卖起拍价,采用公开网络拍卖的方式,对下述标的资产进行整体打包处置:(1)公司持有的中科鼎实77.7152%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2)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对中科鼎实享有的账面价值为75,195,289.15元的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标的资产不可拆分转让。若本次交易得以完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科鼎实股权和债权,中科鼎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次资产处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择机通过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进行公开竞价,面向不特定主体公开招募意向受让方。因涉及公开网络拍卖,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目前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如根据拍卖结果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转让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7.7152%股权及相关债权的议案》。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前置审议,相关审议文件作为本公告备查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经出席临时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鼎实其他两名股东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书面同意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3、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标的资产公开网络拍卖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拍卖方案、对接网络拍卖平台运营方、办理公开网络拍卖手续、与意向受让方沟通、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办理股权过户的相关变更登记手续等;董事会可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本次拍卖相关具体实施工作。若本次公开网络拍卖流拍或拍卖结果不及预期,授权董事会结合标的资产的实际情况与市场行情,在审慎评估前提下调低拍卖价格。本授权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采用公开网络拍卖方式,尚无法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网络拍卖平台的相关规则公开征集交易对方,并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351329441

3、注册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科技路46号

4、法定代表人:赵海燕

5、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6、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02年01月25日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河道采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测绘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制造;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管理;生态资源监测;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灌溉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建筑材料销售;仪器仪表修理;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鼎实因到期债务未履行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赵海燕被限制高消费。

10、完整股权结构

①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7.7152%;

②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17.1775%;

③厦门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73%。

权属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所持77.7152%股权无质押、冻结、查封,不存在法定过户障碍。

11、历史沿革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之“(一)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概况”之“3.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和股本结构”。

12、公司获得标的股权的情况

2018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股份的议案》,公司以现金303,398,480.00元人民币收购中科鼎实五十一名股东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21%股份,详见公司2018年6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2018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了本次交易中相关股份的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殷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号),核准公司向殷晓东等37名自然人共计发行147,012,754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56.7152%股权。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5.96元/股,本次交易作价为876,196,111.28元。2019年1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交易中相关股份的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两次交易现金和股份作价合计为1,179,594,591.28元,公司已取得中科鼎实77.7152%股权。

13、根据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尤振审字[2026]第1014号),中科鼎实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体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并口径: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科鼎实不存在对外担保,预计负债单体口径、合并口径列报金额均为1,360,000.00元。未决诉讼与仲裁情况详见本公告“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17、中科鼎实风险事项”之“(1)未决诉讼与仲裁风险”;

注2:2026年1-6月,中科鼎实单体口径、合并口径的净利润均包括因处置债务重整股票产生投资收益12,084,778.14元,因债务重整股票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700,000.00元,均为非经常性收益。

14、标的资产情况

(1)标的股权:本次拟转让的股权为公司持有的中科鼎实77.7152%股权,对应中科鼎实注册资本46,629,120.00元,实缴出资46,629,120.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鼎实其他两名股东天津中安和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已书面同意放弃对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标的债权: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往来款形式借出款项给中科鼎实开展业务及日常经营使用,形成其他应收款,截至2026年6月30日,该部分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75,195,289.15元,账面价值为75,195,289.15元,具体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标的债权外,公司不存在为中科鼎实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理财,以及其他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5、评估价值

在本次评估工作开展之前,中科鼎实最近三年及一期未开展以股权转让、资产处置为目的的资产评估。本次由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信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涉及的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诚评报字[2026]第07121号),评估基准日为2026年6月30日,评估方法选用资产基础法。经评估,中科鼎实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39,587,600.00元,公司持有其77.7152%股权对应的股东权益评估价值按持股比例折算。本次评估仅针对中科鼎实股东全部权益,本次一并处置的债权不纳入评估范围,债权价值以账面价值75,195,289.15元为准。

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表中的账面价值为中科鼎实单体口径财务数据。

16、交易价值

本次交易拟通过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进行,综合考虑股权评估值、债权可收回性以及中科鼎实存在失信被执行人、多起未决诉讼、资金司法冻结、持续亏损、资产减值等瑕疵,资产包整体处置变现难度较高,存在流拍、大幅折价风险。为提高资产处置效率、充分吸引意向竞买人,公司拟以50,000,000.00元作为首次拍卖起拍价,最终成交价格以竞价结果为准。

17、中科鼎实风险事项

依据信诚评报字[2026]第07121号资产评估报告和尤振审字[2026]第1014号审计报告,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中科鼎实存在多项风险,部分风险影响较大,具体如下:

(1)未决诉讼与仲裁风险:截至评估报告日(2026年9月10日),中科鼎实共有9宗未结案件,涉诉金额合计为16,805,660.08元。其中,中科鼎实被诉案件6宗,涉诉金额合计为4,953,948.50元;中科鼎实起诉案件3宗,涉诉金额合计为11,851,711.58元。前述涉诉金额均为预估金额,最终金额以生效判决书为准。

(2)资金受限:截至2026年6月30日,中科鼎实3,966,506.33元资金被司法冻结;截至评估报告日(2026年9月10日),中科鼎实4,006,842.45元资金被司法冻结。

(3)经营持续恶化:中科鼎实近年来连续大额亏损,仅存量老旧项目待结算;涉及多笔未履行生效判决,招投标、融资等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难度大,目前已基本无新增业务。

(4)资产减值:本次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中科鼎实账面净资产46,583,530.16元(单体口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39,587,600.00元,整体减值6,995,930.16元,减值比例15.02%。减值主要源于长期股权投资、设备。

(5)知识产权相关风险:中科鼎实合计申报专利247项,其中处于专利权维持状态的专利122项,处于专利年费待缴纳状态的专利22项。

(6)负债压力较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鼎实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但账面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经营性负债规模较大,债务负担较重。

18、反向交易的必要性、价格的合理性

2018年,公司收购中科鼎实股权,目的在于:(1)升级公司已有业务,提高生态环境细分领域竞争力;(2)发挥协同效应,做大做强生态环境主业;(3)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和中科鼎实协调发展。

但近年来受环境修复行业整体环境承压、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影响,叠加历史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回款不畅,中科鼎实面临较大资金压力,业务规模出现大幅下滑,自2022年开始持续亏损。本次转让中科鼎实77.7152%股权及相关债权后,公司可以聚焦铟产业链相关核心主业,剥离持续大额亏损业务,消除中科鼎实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的持续拖累,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低效资产、改善现金流,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率。

综合考虑中科鼎实存在失信、涉诉、持续亏损、资产减值等多重瑕疵,资产包整体变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提升资产处置效率、拓宽意向竞买人范围,公司拟以50,000,000.00元作为首次拍卖起拍价,后续由市场竞价形成最终成交价,定价机制透明公允、具备合理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通过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对手方和最终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目前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同业竞争等事项。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六、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公开网络拍卖方式处置中科鼎实的股权及相关债权,目的为聚焦铟产业链相关核心主业,剥离持续大额亏损业务,消除中科鼎实对公司合并报表利润的持续拖累,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低效资产、改善现金流,提升整体资产运营效率。

若标的资产按首次拍卖起拍价50,000,000.00元完成交易,公司合并口径预计将产生55,178,562.20元的处置损失(以2026年6月30日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若公开网络拍卖的最终成交价格低于前述拍卖起拍价,本次资产处置形成的处置损失将会相应扩大,对公司当期损益将造成更大的不利影响,最终实际处置损失金额以公司后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若本次交易得以完成,公司(含下属子公司)将不再持有中科鼎实股权和债权,中科鼎实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审阅本次交易全部资料,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本次打包拍卖剥离中科鼎实77.7152%股权及相关债权,有利于清理亏损低效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缓解资金压力。中科鼎实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受限高约束,叠加多起未决诉讼、资金冻结、资产减值等多重风险,长期拖累公司经营,本次剥离具备充分的现实必要性。本次以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参考,其中公司持有中科鼎实77.7152%股权对应评估价值30,765,582.52元,一并处置债权账面价值75,195,289.15元,综合考虑中科鼎实存在失信、涉诉、持续亏损、资产减值等多重瑕疵,资产包整体变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提升资产处置效率、拓宽意向竞买人范围,公司拟以50,000,000.00元作为首次拍卖起拍价,通过公开网络拍卖方式面向不特定主体公开竞价,后续由市场竞价形成最终成交价,定价机制透明公允、具备合理依据。公司已将中科鼎实涉诉、资金冻结、失信惩戒、资产减值等风险按目前掌握情况披露,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5、中科鼎实2026年6月30日专项审计报告;

6、中科鼎实2026年6月30日专项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0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

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殷晓东等37名补偿义务人,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1,644,349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9%。

2、本次应补偿股份由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公司将在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择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若本次完成全部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2,953,497,223股变更为2,941,852,874股。

3、本次回购注销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本次事项尚需殷晓东等37名补偿义务人配合实施,存在业绩补偿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即便公司已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手段主张自身合法权利,仍将面临法律程序周期长、司法执行难度大、补偿义务人无实际可供执行财产等诸多现实障碍,进一步增加补偿款项及应补偿股份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收购的基本情况

2018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1%股份的议案》,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五十一名股东与中科鼎实于2018年6月4日共同签署《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以下简称《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公司以现金303,398,480元人民币收购中科鼎实五十一名股东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21%股份。2018年10月24日,公司完成了上述股份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已取得中科鼎实21%股权。

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本次交易整体方案如下: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殷晓东等37名中科鼎实股东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56.7152%股份,交易作价为876,196,111.28元。两次交易作价合计为1,179,594,591.28元。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殷晓东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号),核准公司向殷晓东等37名自然人共计发行147,012,754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中科鼎实56.7152%股权,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为5.96元/股。2019年1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次交易中相关股份的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已取得中科鼎实77.7152%股权,中科鼎实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殷晓东等37名补偿义务人承诺,中科鼎实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三年累计实现不低于40,000万元,且盈利承诺期内中科鼎实每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不低于9,000万元;中科鼎实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三年累计不低于15,000万元,且中科鼎实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每年均为正数。如中科鼎实在盈利承诺期内未能实现承诺净利润和/或未能实现承诺现金流,补偿义务人需对上市公司进行相应补偿。

上市公司有权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依据下述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人需补偿的金额及股份数量:

盈利承诺期届满,如中科鼎实在盈利承诺期内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低于40,000万元,则应按照下述方式计算应补偿金额并在盈利承诺期最后一年进行补偿:

应补偿金额A=(全部期间累计承诺净利润总和-9,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低于9,000万元的期数-相应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总和)÷全部期间承诺净利润总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全部期间指的是业绩承诺期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相应期间指的是实现净利润不低于9,000万元对应的期间。

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

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金额A÷本次发行价格

如依据前述公式计算出的应补偿股份数额小于0时,按0取值。

在计算得出并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后,将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30日内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

在计算得出并确定补偿义务人当年需补偿的现金金额后,补偿义务人应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现金补偿书面通知,在该会计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公开披露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现金金额一次性汇入上市公司指定的账户。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其中认定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上述《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9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7),对涉及期间的财务数据进行了调整更正。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111019号)。

经会计差错更正后,中科鼎实2018-2020年度累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7,087.34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现金流承诺已完成,不产生现金流补偿。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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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鉴于补偿义务人已经触发业绩补偿义务,依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111020号],本次业绩补偿金额为85,893,796.80元,结合本次交易中现金对价和股份对价分摊比例测算,其中对应应补偿公司现金金额16,493,477.46元、股份数量为11,644,349股(计算产生小数尾数,股份取整数处理)。

公司拟依据与补偿义务人签署的协议以总价人民币1元回购并予以注销应补偿股份以及追索现金补偿,涉及各补偿义务人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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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将择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若本次完成全部补偿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2,953,497,223股变更为2,941,852,874股。

本次事项尚需殷晓东等37名补偿义务人配合实施,存在业绩补偿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即便公司已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法律手段主张自身合法权利,仍将面临法律程序周期长、司法执行难度大、补偿义务人无实际可供执行财产等诸多现实障碍,进一步增加补偿款项及应补偿股票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事宜

为保证业绩补偿相关事项的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补偿相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如下:

若股东会通过回购注销股份事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股份回购注销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使用回购账户;

(2)支付对价;

(3)签署、修改相关交易文件、协议及补充文件(如有);

(4)聘请中介机构(如有);

(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办理相关股份的回购注销登记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本变更相应的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和备案;

(7)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8)办理与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本次业绩补偿事宜实施完毕之日止。

如本议案未获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将继续依据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通过协商、诉讼、执行等方式追偿,并根据后续进展依法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补偿方案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审核同意本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及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3、中科鼎实《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1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0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B座12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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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以公开网络拍卖方式转让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77.7152%股权及相关债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9)、《关于资产收购业绩承诺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公告编号:2026-090)。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提案1和提案2为特别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提案2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件3)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的其他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件3)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请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2、参会登记方式: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开会前一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B座12层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同上,均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开会前一天)下午17:00点前送达,信函、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邮件中注明股东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

3、特别提醒: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在会议当天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B座12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64700268

传真:010-63307338

电子邮箱:securities@ybxcgroup.com

联系人:陈明、张竞飞

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9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11”,投票简称为“京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铟靶新材(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的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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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同志(身份证号码: )在我公司任 职务,系我公司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