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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数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2026-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33 证券简称:浙数文化 编号:临2026-036

浙数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店柏晖基金”“基金”“合伙企业”)

● 投资基本情况:2026年9月23日,公司与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资本”)签订《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或“《本协议》”),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400万元参与横店柏晖基金,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2.67%。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为16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募集金额为准)。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议批准。

● 其他风险提示:目前基金尚处于增资认购阶段,完成后仍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信息变更,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信息变更登记等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同时由于基金投资具有较长的投资周期,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把握创新赛道投资机会,进一步优化公司投资布局,2026年9月23日,公司与横店资本签订《合伙协议》,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4,400万元参与横店柏晖基金,占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的2.67%。基金本次总认缴出资金额为165,000万元(具体以最终募集金额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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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审议情况

本次参与投资基金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和相关部门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横店资本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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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基本情况

横店资本作为本次合作的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横店资本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

该基金尚处于增资认购阶段,目前募资工作正在陆续推进过程中,具体基金其他有限合伙人尚未完全确定。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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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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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应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履行《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行业自律监管机构的规定应当由管理人专门履行的职责。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投决委为基金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基金的投资、退出及其他重大事项。投决事项须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另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应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且经有限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管理费用

基金的管理费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收取。

4、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产生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划分并进行相应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

2、投资方式

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也可以通过合伙企业、SPV等合法投资载体进行间接股权投资。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伙目的

对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2、出资规模、方式及出资进度

全体合伙人的总认缴出资额为165,000万元。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合伙人应在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项目需求或投资进度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实缴出资。

3、存续时间

合伙企业的工商存续期为长期。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2年,其中投资期8年,退出期4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期限(包括投资期和/或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可延长一年;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按照前述约定延长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继续延长。

4、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未违反本协议的一方蒙受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杭州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

6、合伙协议生效

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签署之日起对签署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基金投资方向聚焦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有助于公司通过投资布局触达主业上下游产业链,探索新技术与公司主业的协同应用。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利用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资源及其投资管理优势,拓宽公司投资范围,挖掘优质投资机会,优化公司投资布局,提高优质资源获取与配置能力。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基金募资及变更程序风险。目前基金尚处于增资认购阶段,完成后仍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信息变更,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信息变更登记等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流动性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短期内无法产生现金流回报。

3、投资收益不及预期风险。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

4、退出与清盘风险。基金存续期限届满时,如所投项目未能如期退出,可能导致基金被动延期或无法及时清盘,进而影响公司投资回收进度。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披露要求,按分阶段披露原则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重大进展,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后续,公司将密切持续关注合伙企业运作、管理、投资项目实施过程及投后管理进展情况,切实降低投资风险。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浙数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