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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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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6-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6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协定存款。

● 投资金额: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多层”)和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二)投资金额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3,636,3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9,999,992.3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16,599,077.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00,914.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500012号)。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98,000.00万元调整为196,340.09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四)投资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及募投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

(五)投资期限

协定存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内办理,不改变募集资金专户性质,募集资金不离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可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需要随时支取,不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余额,并签署协定存款事项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余额,并签署协定存款事项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确保协定存款事项有序开展和规范运行,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协定存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内办理,不改变募集资金专户性质,募集资金不离开募集资金专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4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由杨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由杨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由杨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补选由杨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补选由杨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由杨先生,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工作。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附:由杨先生简历

由杨,男, 197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上海长三角G60科创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珠海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

截至目前,由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而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3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 9 月 24日以电话和口头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八次会议通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由杨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召集人已就豁免会议提前通知时间作出说明,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由杨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补选由杨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担任召集人,补选由杨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补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55)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56)

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0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涉及的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1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结果

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163,636,363股

2、发行价格:12.1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79,999,992.30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3,400,914.69元

5、预计上市时间: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新增的163,636,363股股份已于2026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本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预计将于相应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焕新方科”)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若前述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不相符,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6、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6月10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对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发行数量、限售期等事项作出了决议。

(2)2025年6月13日,发行人取得了国资有权监管单位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意见,同意发行人本次发行相关方案。

(3)2025年6月27日,发行人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表决通过董事会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4)2025年9月25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调整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等与本次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事项。

(5)2025年12月2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等议案。

(6)2026年7月31日,发行人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6年8月17日,发行人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述延期议案,将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及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除延长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和注册程序

(1)2025年11月3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5年12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12月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5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163,636,363股

3、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2.10元

4、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79,999,992.30元

5、发行费用:人民币16,599,077.61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963,400,914.69元

7、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的川华信验2026第0027000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资金验证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9月14日止,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51001870836051508511账户已收到方正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购资金人民币1,979,999,992.30元。

2026年9月15日,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在扣除尚需支付的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了认购款项。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26)050001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6年9月15日止,方正科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3,636,3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9,999,992.30元,扣除不含可抵扣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6,599,077.6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00,914.69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163,636,363.00元,余额人民币1,799,764,551.69元转入资本公积。

2、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163,636,363股股份已于2026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

(五)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意见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要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与承销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和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除焕新方科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外,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具备参与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且未超过35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本次发行事宜,发行人尚需办理发行对象获配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以及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注册资本增加的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事宜,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公司和联席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2.10元/股,发行数量为163,636,36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9,999,992.30元,未超过相关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以及本次《发行方案》规定的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上限。

焕新方科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拟按照本次实际发行数量的23.50%,且以现金不超过人民币46,500.00万元认购本次发行股份。焕新方科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本次股票发行的对象、获配股数、获配金额及认购股份的限售期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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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对象情况

1、珠海华实焕新方科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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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钟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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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珠海聚亿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聚亿悦尔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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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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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熟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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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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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上海睿亿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睿亿投资定增精选十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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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苏州市亨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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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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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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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UBS 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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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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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郭伟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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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吴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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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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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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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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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中焕新方科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发行人关联方,其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构成关联交易。在发行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需要提交发行人股东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股东已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除焕新方科为公司的关联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材料时均作出承诺:“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方正科技、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及前述主体关联方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向我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焕新方科在本次发行前已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但本次发行后没有新增关联方。本次发行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除此以外,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增加新的关联交易。

焕新方科最近一年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形详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除公司在定期报告或临时公告中已披露的关联交易之外,焕新方科与公司之间未发生其他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依法签署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关联交易相关管理制度的定价原则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除焕新方科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大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4,273,742,887股,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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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截至2026年9月23日(新增股份登记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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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焕新方科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增加163,636,36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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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63,636,36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二)本次发行对资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总额和净资产规模均将增加,资产负债率相应下降,偿债能力有所提升,资本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财务风险将有所降低。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未来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股权结构未发生导致控制权变化的情形。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既有的治理架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及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和完整性将继续保持。发行人将继续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监管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规范性、稳健性与有效性。

(五)本次发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保持稳定,公司暂无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若公司未来拟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焕新方科,实际控制人为珠海市国资委。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包括焕新方科在内的17名特定投资者。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保持不变,不会发生控制权变更情形。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同业竞争及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亦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实质变化。

六、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联合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23层

保荐代表人:姜琛琛、李光柱

项目协办人:赵泽嘉

联系电话:021-68826021

传真:021-68826800

2、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75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2号楼30层

保荐代表人:李刚、王兵

项目协办人:李相

联系电话:021-20655588

传真:021-20655508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庞正忠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A座十层

经办律师:刘胤宏、郑素文、宋颖怡

联系电话:010-57068585

传真:010-85150267

(三)审计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经办会计师:江超杰、宋锦锋

联系电话:020-38783856

传真:020-38783856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石文先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经办会计师:江超杰、宋锦锋

联系电话:020-38783856

传真:020-38783856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2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请说明具体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728号华敏翰尊国际大厦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郑雷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祁卫红和蔡一茂列席本次会议。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由杨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饶晓敏、周俊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01 证券简称:方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55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通过借款形式投放募集资金,拟分别向公司“人工智能及算力类高密度互连电路板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多层”)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无息借款、向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高密”)提供人民币146,340.09万元无息借款。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645号)同意注册,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3,636,363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79,999,992.3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可抵扣增值税)人民币16,599,077.6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3,400,914.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6)0500012号)。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

根据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已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98,000.00万元调整为196,340.09万元,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具体情况

(一)借款安排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通过借款形式投放募集资金,公司拟分别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珠海多层提供人民币50,000万元无息借款、向珠海高密提供人民币146,340.09万元无息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之日止。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借款额度内,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一次性或分次逐步提供,借款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借款期限内,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可根据项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提前偿还;借款到期后,如募投项目仍有资金使用需求,可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续借。

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具体事宜。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1、珠海方正科技多层电路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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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多层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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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下同。

2、珠海方正科技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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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密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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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将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借款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相关风险可控,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借款额度,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直接将募集资金划入珠海多层、珠海高密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多层和珠海高密、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按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提供借款事项。

本次借款仅限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借款划拨、使用及其他后续相关具体事宜。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2026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安排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一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