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修订
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5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修订
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王旭龙琦、邓浩瑜等14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杭州利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4399%股份,并向重庆益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重庆益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上交所重组委”)于2026年7月24日召开2026年第13次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申请进行了审议。根据上交所重组委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26年第13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会议的审议结果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鉴于公司本次交易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即将届满,需要补充提交。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将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至2026年6月30日,并对重组报告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补充和完善。
相较公司于2026年7月29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注册稿),本次重组报告书(注册稿)主要修订情况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的简称或释义均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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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与补充外,公司对重组报告书(注册稿)少许表述进行了完善,对本次交易方案不构成实质影响。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5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6年9月24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本次交易更新编制了《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注册稿)》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家辉、吴靓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本议案所涉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处理和决策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6年6月30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6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补充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7954号),对公司进行了补充审阅并出具了《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17955号)。
公司拟将前述本次交易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和备考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吴家辉、吴靓怡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本议案所涉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处理和决策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