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11 证券简称:新光光电 公告编号:2026-033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康为民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一”)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6年9月28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且不超过1,000万元(含)。
● 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王玉伟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二”)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自2026年9月28日起6个月内,使用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主体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万元(含)。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增持主体一、二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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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增持主体一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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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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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