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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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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年度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2026-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5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年年度期货和

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前次额度审议概述: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持仓合约价值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8)。

● 本次调整额度情况:根据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风险,公司拟在原审议额度基础上增加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方面,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由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由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面,额度保持不变,持仓合约价值仍为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金额,保证金和权利金仍为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交易目的: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

● 交易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持不变)。

● 期货期权业务交易品种:铜或铜期权相关的期货和期权交易品种。

● 外汇业务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

●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金融机构授信。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本次调整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始终遵循稳健原则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并已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但仍将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调整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一)调整额度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电铜箔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原材料,铜价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和经营业绩具有较大影响。

为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锁定经营利润,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公司已开展相关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结合实际业务需求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公司拟在原审议通过的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基础上增加额度。

(二)调整额度的情况

采销及生产业务开展保值总持仓合约价值由不超过人民币31.5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保证金和权利金由不超过人民币6.3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或等值外币金额。

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除上述额度调整外,公司前次审议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品种、期限等未发生变化。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借贷资金及其他,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交易方式

公司将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适度开展期货和期权衍生品投资,交易范围主要包括铜或铜期权相关的期货和期权交易品种,提升对衍生品市场及相关指数的敏感性,提高资金管理效益及主营业务收益。

(五)交易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持不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实际需要,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在原审议额度基础上增加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本次调整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额度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盈利为目的,主要以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及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具备可行性。

1、风险对冲需求增加。公司铜箔产能持续扩张,铜原材料采购规模相应扩大,原审批额度已无法充分覆盖实际风险敞口,存在调整额度的客观需求。

2、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已建立《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衍生品交易风险。

四、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在期货、远期合约及其他衍生产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操作风险:套期期权保值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公司已制定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持续加强落实风险管理措施,将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控制在审批额度范围内,确保风险可控。

五、调整额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有利于进一步有效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和汇率风险,稳定生产成本与经营业绩,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额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5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预留授予部分本次拟行权218.95万份

● 行权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概况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5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3,030万份,预留47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18人,行权价格为3.41元/份;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45人,行权价格为3.41元/份。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50%、50%;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行权,每期行权的比例为50%、50%。

(二)本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同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6、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7、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5日为授权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7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8、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9、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

10、2026年7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5)。

11、2026年9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0)。

12、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2)、《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3)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4)。

(三)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

(四)行权数量和行权人数的调整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万份,其中包含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名,公司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激励股份的注销。

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的1.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以上注销完成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激励对象人数为43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18.95万份。

(五)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例为43.43%,117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05万份,实际可行权有效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7年6月12日(行权窗口期除外)。

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一)行权期间说明

本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为2025年10月21日,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26年10月20日届满。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期间为自2026年10月21日起12个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自主行权手续,手续办理完成后激励对象方可开始自主行权。实际行权起始日以自主行权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公告的日期为准。

(二)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公司4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授予部分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8.95万份,行权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7年10月20日。

(三)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法

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0%。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2)。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5年10月21日;

2、行权数量:股票期权218.95万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43名;

4、行权价格:3.41元/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7年10月20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小数点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预留授予部分4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期的行权数量为218.95万份,行权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7年10月20日。

经审核,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具体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及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等待期即将届满,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行权的人数、数量及行权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56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2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1号创智云中心A1栋30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2日

至2026年10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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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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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表决。

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样式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电子邮箱方式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请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现场参会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广夏路1号创智云中心A1栋30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代表程楚楚

联系电话:0755-88911333、0431-85161088

电子邮箱:IR@ndgf.net

邮政编码:5180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与会股东的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对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出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如文件部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参与现场投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5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议案》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

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的1.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218.95万份。

董事李钢为上述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3)。

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调整2026年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6年年度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6-05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5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3)。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主要安排如下:

1、行权期内,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主办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行权数量:218.95万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行权人数:43名;

4、行权价格:3.41元/份;行权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安排: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为2026年10月21日-2027年10月20日。实际行权起始日、行权截止日将根据公司自主行权业务办理情况予以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8、本次行权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

注:小数点尾差因四舍五入而形成。

9、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行权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10、公司将在定期报告(包括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化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6-05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于2025年5月15日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9)。上述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于同日披露了核查意见。

2、2025年5月1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蔡明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司将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25年6月3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5年6月4日,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5-036)。

5、2025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6月13日为授予日,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3,03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6、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

7、2025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9月25日为授权日,向45名激励对象授予470万份股票期权。具体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9)。

8、公司于2025年10月21日完成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2)。

9、2026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3)、《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4)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35)。

10、2026年7月2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4)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提示性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45)。

11、2026年9月1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0)。

12、2026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议案》《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2)、《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3)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54)。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具体情况

鉴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万份。

根据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第一次行权期业绩考核达标但个人行权比例不足100%,根据系数比例,涉及的1.05万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注销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实,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此部分股票期权按照相关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实施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及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注销不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