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1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玉溪合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益投资”)的通知,获悉合益投资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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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告中所述的总股本均指公司截至2026年9月23日总股本;本公告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如有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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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经营一切正常,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合益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2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上午10:00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9月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董事翟俊、独立董事李哲、独立董事潘思明、独立董事张菁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下属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收购下属子公司少数股权暨与亿纬锂能设立合资公司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3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4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修订后的《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3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下属子公司少数股权暨与亿纬锂能
设立合资公司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亿纬锂能设立合资公司建设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纬锂能”)签订《合资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双方拟合作在荆门成立合资公司,建设年产能为16亿平方米的湿法锂离子电池隔离膜和涂布膜项目,并优先向亿纬锂能及其子公司供应,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520,000万元人民币。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6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指定出资人认缴出资88,000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55%股权;亿纬锂能认缴出资72,000万元人民币,持有合资公司45%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关于拟与亿纬锂能设立合资公司建设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8号)。
2021年9月18日,公司指定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与亿纬锂能、荆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就上海恩捷与亿纬锂能在荆门高新区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并由合资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锂电池隔膜项目事宜签署《合同书》。截至2022年8月,项目公司湖北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恩捷”)设立、备案及增资完成,公司持有湖北恩捷55%股权,亿纬锂能持有湖北恩捷45%股权。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2日、2022年1月7日、2022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拟与亿纬锂能设立合资公司建设湿法锂电池隔离膜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155号、2022-003号、2022-129号)。
2、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下属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为完善公司的股权结构,提升经营决策效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与亿纬锂能签署《湖北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及自筹资金115,000.00万元收购亿纬锂能持有的湖北恩捷4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将持有湖北恩捷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34122111K
3、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法定代表人:刘金成
5、注册资本:217,329.6935万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4日
7、注册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38号
8、经营范围: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切削加工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物业管理;合同能源管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蓄电池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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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前十股东情况来源于《亿纬锂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2、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10、关联关系: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与亿纬锂能不存在关联关系。
11、经查询,亿纬锂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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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主要财务数据来源于《亿纬锂能2025年年度报告》《亿纬锂能2026年半年度报告》。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湖北恩捷45%股权,上述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公司相关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湖北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4MA7E8YB5XG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4、法定代表人:纵辉
5、注册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时间:2021年12月29日
7、注册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捡秋路86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标的公司股东及其持有股权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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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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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经查询,湖北恩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恩捷与亿纬锂能及湖北恩捷于2026年9月24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各方
(1)甲方(转让方):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2)乙方(受让方):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丙方(目标公司):湖北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甲乙丙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45%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与价款受让该股权。
3、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目标公司股东及其持有股权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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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日:为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具体以目标公司换发的营业执照载明日期为准)。
5、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就本次股权转让,各方参考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基于转让股权对应估值,双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150,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亿伍仟万元整)。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协议约定时间分三期支付。
6、协议生效条件:协议文件自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系各方在参考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充分沟通后确定。本次交易对价未超过标的股权的评估值,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湖北恩捷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完善公司的股权结构,提升经营决策效率。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运营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恩捷与亿纬锂能及湖北恩捷签署的《湖北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4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
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79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80号)。
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238,804股,最高成交价为61.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21元/股,均价为55.26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0,000.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该次回购计划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9号)。
截至目前,尚有301,400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中作出了相关安排:“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转让。公司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尚未使用完毕且存续时间即将届满三年,结合公司整体规划,公司拟将上述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301,400股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及工商变更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81,318,518股变更为981,017,11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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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2026年9月24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为1,813,100股,其中1,511,700股为公司2026年回购股份计划回购股份,该次回购股份计划正在实施中。本次注销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五、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301,400股,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981,318,518股减少至981,017,118股,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981,318,518.00元减少至981,017,118.00元。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同时对《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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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含)表决通过,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5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26年9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刊登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58号)。
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64号)。
公司控股股东Paul Xiaoming Lee先生于2026年9月24日提交了《关于提请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2026年9月24日,Paul Xiaoming Lee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443,1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9%,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召开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24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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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2.00、议案4.00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6年9月16日、2026年9月2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6年9月28日一2026年9月29日9:00-17:00。
3、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九龙片区春景路8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白云飞
联系电话:021-58352680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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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6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17号)。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区支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上海宝山区支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PSBC31-YYT2026092405-01),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向邮储银行上海宝山区支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信银渝保字第7422626048号),对下属子公司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恩捷”)向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政企金融额保字20260923第002号),对下属子公司珠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恩捷”)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合同编号:平银穗政企金融额保字20260923第001号),对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向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的额度为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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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间经审批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5.60%;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实际签署有效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759,093.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7.61%。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邮储银行上海宝山区支行签订的《连带责任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信银行重庆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3、公司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4、公司与平安银行广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12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167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鉴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4日为公司定期报告窗口期,根据有关规定,上述期间不得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不得在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期间内,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上述60日内,因此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登记、公告的时间安排符合相关规定。
2、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9月15日;
3、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3,372,888股;
4、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11人;
5、限制性股票授予上市日期:2026年9月24日;
6、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28元/股;
7、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恩捷股份”)完成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6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2026年6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1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公告。
(二)2026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2026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号)、《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108号)等公告。
(三)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6日,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年7月1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6-117号)。
(四)2026年7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25号)、《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124号)。
(五)根据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中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2026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11名激励对象授予了3,372,888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28元/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4号)、《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5号)等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9月15日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72,888股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1人,包括在本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四)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3.28元/股
(五)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六)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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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全部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其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4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0个月、3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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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应与限制性股票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对应的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4、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次计划即告终止,所有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7年、2028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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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是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为摊销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股份支付费用前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3)上述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若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则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若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将作为本计划的个人解除限售比例的依据。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才能部分或全部解除限售,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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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按照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并进行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当期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后,存在部分员工因资金筹措等原因或离职自愿放弃拟获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根据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674,288股调整为3,372,888股,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由133人调整为111人。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六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核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9月15日出具了《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206号),审验结果为:恩捷股份已收到汪星光、白云飞、李湘林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111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额112,249,712.64元,其中:货币出资112,249,712.64元,上述认缴款已全部以货币资金形式存入在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营业部开立的银行账户。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均为恩捷股份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普通股股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恩捷股份股本总额保持不变,减少库存股3,372,888股。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6年9月15日,上市日期(登记完成日)为2026年9月24日。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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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由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因此,不存在因授予限制性股票导致每股收益变动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公司以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238,804股,最高成交价为61.4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21元/股,均价为55.26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40,000.28万元(不含交易费用),该次回购计划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9号)。
(二)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应用指南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授予日,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确认负债。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与员工认购价格之差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经确定2026年9月15日作为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2029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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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十二、备查文件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6]0011000206号);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