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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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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6-060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李寒穷女士召集,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1)。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3)以及《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9月修订稿)。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6-063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股东会授权,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鉴于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的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同意对《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公司对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20,000股,由4,623,341,902股减少至4,623,221,902股;注册资本减少120,000元,由4,623,341,902元减少至4,623,221,902元(假设前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对应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完成)。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减少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六条和第二十条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将根据股东会授权办理本次与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等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述修订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6-062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而不再具备《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6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120,000股,由4,623,341,902股减少至4,623,221,902股;注册资本减少120,000元,由4,623,341,902元减少至4,623,221,902元(假设前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对应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完成)。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程序。根据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办理上述回购注销、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等各项必需事宜。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9月25日起45日内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西段2号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曹先生、林女士

4、联系电话:0574-56198177

5、邮箱:ir@youngor.com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雅戈尔 股票代码:600177 编号:临2026-061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0,000股;

●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6.52元/股。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0,000股;因2025年年度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回购价格调整为6.52元/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6年3月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2026年3月7日至3月16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公示的方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示期满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8日披露的《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临2026-011)。

3、2026年3月23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所有事项。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6-014)。

4、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并以2026年4月2日为授予日向76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及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授予及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3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5、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6、2026年5月1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6.92元/股的价格向757名激励对象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119,999,969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7、2026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8、2026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进行了核查。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回购价格调整情况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四章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因公司辞退、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且不存在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决定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或由公司决定其继续按照本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再纳入解除限售条件。

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说明

2025年度,公司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23,441,90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2026年6月4日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为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30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2026年半年度,公司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4,623,441,902股,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00,0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0.20元),2026年9月17日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9月18日为除权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

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为6.92元/股,鉴于2025年年度及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之“三、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事项,公司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时,应当对回购价格予以调整,具体调整方法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因此,本次回购价格将按上述方法调整为6.52元/股(P=授予价格6.92元/股-2025年度分红派息0.20元/股-2026年半年度分红派息0.20元/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782,400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动如下:

■

注:“变更前数量”为假设前次因激励对象离职对应的100,000股限制性股票已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数,相关手续尚在办理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仍为4,623,441,902股。

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勤勉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及调整回购价格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公告手续、减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26-064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对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横店柏晖”或“合伙企业”)认缴出资人民币22,000万元,认购该合伙企业部分新增份额,占合伙企业本次新增份额后认缴出资总额的13.33%。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1、横店柏晖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目前处于增资认购阶段,完成后仍需进行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信息变更,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信息变更登记等实施过程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作为横店柏晖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人民币22,000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作情况概述

(一)合作的基本概况

为进一步探索并布局新兴产业投资,公司于近日签署了《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公司认购合伙企业部分新增有限合伙份额,该合伙企业将投资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的企业。本次认购完成后,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资本”)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165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22,000万元;其他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42,835万元。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已于2026年9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登记编号SCN688。

■

(二)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交易已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本次交易未达到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横店资本创业投资(浙江)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2、其他基本情况

横店资本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规范的运营模式与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目前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3、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横店资本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除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经核实确认,公司关联方均未投资本基金,公司与其他有限合伙人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投资基金具体信息

1、基金基本情况

■

2、管理人/出资人出资情况

■

截至公告披露日,横店柏晖仍处于资金募集期,各合伙人及其他合格投资者最终认缴出资金额和认缴出资比例以横店柏晖完成全部募集及实际工商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管理与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应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履行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行业自律监管机构的规定应当由管理人专门履行的职责。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投决委为基金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基金的投资、退出及其他重大事项。投决事项须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另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应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且经有限合伙人按其实缴出资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2、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3、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收取。

4、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产生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划分并进行相应分配。

(三)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

2、投资方式

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也可以通过合伙企业、SPV等合法投资载体进行间接股权投资。

3、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企业名称:横店柏晖创业投资(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三)合伙目的:对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的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四)出资规模和方式:目标出资规模为人民币165,000万元。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人民币货币出资。

(五)出资进度:合伙人应在收到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项目需求或投资进度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后,按通知要求进行实缴出资。

(六)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工商存续期为长期。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为12年,其中投资期8年,退出期4年。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普通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将合伙企业期限(包括投资期和/或退出期)延长两次,每次可延长一年;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的存续期限按照前述约定延长后,经普通合伙人提议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可继续延长。

(七)管理及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的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管理人应在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履行合伙协议及法律法规、行业自律监管机构的规定应当由管理人专门履行的职责。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均由基金管理人委派。投决委为基金投资项目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并决定基金的投资、退出及其他重大事项。投决事项须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另外,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应经合伙人会议讨论决定事项,应经普通合伙人同意,且经有限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同意方可通过。

(八)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指定其委派代表,负责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九)管理费

基金的管理费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收取。

(十)投资基金的投资模式

1、投资领域

具备高成长性的高科技领域。

2、投资方式

基金以直接股权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也可以通过合伙企业、SPV等合法投资载体进行间接股权投资。

3、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设置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就合伙企业项目投资及项目退出进行审议并作出决策。

(十一)收益分配机制

合伙企业产生的可分配收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进行划分并进行相应分配。

(十二)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未违反本协议的一方蒙受任何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浙江分会申请仲裁,按照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杭州市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合同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签署之日起对签署方具有法律约束效力。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系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认缴出 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创造投资价值。本次投资金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净资产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投资不会导致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1、横店柏晖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和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目前处于增资认购阶段,完成后仍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以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信息变更,实际募集及各方缴付出资、信息变更登记等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

2、股权投资基金具有投资期限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所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政策法规、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等多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公司作为横店柏晖的有限合伙人,将以认缴出资人民币22,000万元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对合伙企业的投资及管理进行严格监督,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投资风险,并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