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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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6年9月2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在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王翔先生及独立董事姜林先生、于守富先生、李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顾清波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范向阳先生、李建峰先生、徐志宾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若范向阳先生、李建峰先生、徐志宾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全文刊登于2026年9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海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公司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7)全文刊登于2026年9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3、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48)全文刊登于2026年9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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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补选
公司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缪振先生、王皓先生、杨国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缪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秘书职务;王皓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杨国强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缪振先生、王皓先生、杨国强先生将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职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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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的辞职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缪振先生、王皓先生、杨国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
缪振先生、王皓先生、杨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缪振先生、王皓先生、杨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补选董事、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一)补选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5%以上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范向阳先生、李建峰先生、徐志宾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董事更换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海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海燕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已报名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相关人员的书面辞职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范向阳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范向阳,1969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获得VU SCHOOL OF MANAGEMENT的DBA。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九鼎风电科技有限公司经理、甘肃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经理、甘肃九鼎风电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等。
截至目前,范向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范向阳先生担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苏九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范向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李建峰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李建峰,男,197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取得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CPA)、注册资产评估师(CPV)、国际注册内审师(CIA)、注册安全工程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濮阳分行、北京管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曾任中捷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山东九鼎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兼生产管理中心副主任。
截至目前,李建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建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3、徐志宾先生(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徐志宾,1974年3月出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青岛黄岛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总经理,青岛市黄岛区商业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青岛康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西海岸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会计师。现任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青岛西海岸新区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海控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诚志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青岛海控海洋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海控科技园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旅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徐志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担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青岛海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志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刘海燕女士(董事会秘书)个人简历
刘海燕,197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曾任如皋市燃气品公司会计、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总账会计、资金主管、财务部副部长、财务副总监,现任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海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刘海燕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刘海燕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13-87530125;
传真0513-80695809;
电邮lhy@jiudinggroup.com;
联系地址 江苏省如皋市中山东路1号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邮编 22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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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应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董事长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将副董事长2人改为1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具体召开日期将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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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公司章程》具体内容以工商部门登记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