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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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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6-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8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鲁海蓉女士的书面辞呈,鲁海蓉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质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徐松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鲁海蓉女士的辞任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鲁海蓉女士所负责的工作已妥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鲁海蓉女士因职务变动,已不再具备《2026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鲁海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失效。鲁海蓉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鲁海蓉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二、财务总监聘任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董事长兼总经理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徐松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徐松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综合徐松平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履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认为其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知识技能,对公司所处行业和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有足够的认知和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相关要求,未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

综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此次聘任徐松平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

徐松平先生简历:

徐松平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1999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出纳、会计、审计主管、融资主管、资金管理科副科长等职务;2022年1月至2026年9月,任永卓控股有限公司资金室副主任;2026年9月28日起,任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松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科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中关于任职资格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9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对外投资的决策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及时把握发展机遇,拟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沁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沁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专项额度,开展股权投资及证券投资业务。本次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金沁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上述投资事项的具体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权事项概况

(一)投资目的

金沁公司系公司从事投融资业务的重要平台,业务范围涵盖直接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产业项目跟投、定向增发投资、权益类投资、固收及类固收投资等领域。本次授权在风险可控、经营稳定的基础上开展股权投资与证券投资业务,旨在盘活公司闲置资金、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厚财务投资收益,优化资金配置结构,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二)投资额度

本次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金沁公司的专项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金沁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四)投资范围及方式

本次股权投资范围及方式主要包括对非上市企业直接股权投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产业跟投等;证券投资范围及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含战略配售)、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含国债逆回购)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本次股权投资及证券投资授权范围不包括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五)授权期限及安排

本次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总投资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及金沁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在授权额度及范围内,单笔投资触发《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的董事会审议标准,但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由公司或金沁公司经营管理层自主决策并实施。若单笔投资或连续12个月内,同一类别、同一标的的相关交易金额累计触发股东会审议标准的,不适用上述授权,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遵循合规审慎原则,在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投资业务。若投资事项达到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及金沁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鉴于战略配售投资信息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秘书、董事长签字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可对相关信息实施暂缓披露,待战略配售发行事项确定后与发行事项同步对外披露。

二、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委员会经讨论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授权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投资决策效率;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对外投资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金沁公司在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额度内开展股权投资和证券投资业务,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授权公司及金沁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

本次授权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54%。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对外投资额度授权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分析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股权类投资主要风险

一是宏观经济风险,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政策等带来的宏观经济下跌风险。二是产业政策风险,国家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波动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发生变化,对产业造成不利变化的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股权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不确定性较大,存在无法完全退出的风险。四是企业经营风险,被投企业存在实际控制人经营决策不稳定、企业管理能力不够、管理团队不稳定等经营风险。

2、证券类投资主要风险

一是政策风险,宏观政策的变化对金融市场造成的影响,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汇率政策等。二是市场风险,利率、汇率、股价以及商品价格等的变动而使金融市场发展变化的可能性,以及国外股票市场变化对国内股票市场带来的风险。三是流动性风险,定增投资具有一定的锁定期,因参与增发获配股票数量较多,可能解禁后短期内无法抛售,带来流动性风险。四是个股风险,上市公司经营不景气,业绩不及预期等带来股价下跌的风险。

(二)风控措施

公司已建立相关投资的审批与管理流程,规范投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及金沁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投资业务的审批权限、决策管理、风险控制及投后管理等环节予以规范,以系统防范投资风险。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加强团队建设、提升行业与市场研究能力,切实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严格管控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本次股权投资及证券投资业务,有利于推动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合规、稳定、持续发展。本次授权投资额度有利于提升投资决策效率,满足业务拓展需求,实现资金配置多元化与均衡化,提高财务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授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二级市场受宏观经济、行业波动等因素影响,相关股权和证券投资业务可能存在投资损失的风险。公司将通过持续跟踪项目情况、设定灵活且畅通的退出渠道,积极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50 证券简称:富淼科技 公告编号:2026-097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中山路26号,富淼科技总部大楼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3,244,62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4,804,039股,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8,440,589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钱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钱鑫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田斌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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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的议案1-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1-12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关联股东永卓控股有限公司、钱鑫对议案1、2、3、4、5、7、8、9、11、12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坤、张玉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