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业务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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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业务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下,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可循环使用的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根据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司2026年度与财务公司开展金融类日常关联交易,存款业务日最高存款限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近期,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意见,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下属子公司珠海康格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受让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持有的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96.28%股权,从而间接持有公司44.95%股份,成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9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收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鉴于前述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财务公司服务对象限于其所在企业集团成员单位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次交易安排,公司不再继续与财务公司开展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合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于2026年9月24日收回存放于财务公司的存款本金及利息合计244,327.99万元,相关款项分别存放于公司及子公司各自开立的银行账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合计0元,贷款合计0元。因财务公司按季结息,2026年第三季度结息日后至销户日期间产生的利息尚未结算,公司将于下一个结息日或销户日足额收回该等利息。自上述存款收回之日起,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再在财务公司办理新增存款、贷款等业务。同时,根据格力集团与华发集团签署的《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将在各自履行完毕相关合规审批程序后,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之解除协议》。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处在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珠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