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0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9日,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并将部分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注销。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八期)的议案》,决定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公司已于2025年5月31日,完成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03,400,000股,其中公司存放于回购专户中的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12,621,627股,该等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90,778,373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于2026年9月12日刊登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并于2026年9月17日刊登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王建祥。
7、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计456人,代表股份104,236,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5.8474%。
(1)现场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和委托代理人共计12人,代表股份92,599,3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31.8453%。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444人,代表股份11,637,0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0020%。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通过现场的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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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峰、韩明强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6-08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分别于2026年9月11日和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变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七期)的议案》中剩余回购股份的用途,剩余股份共1,950,427股由原计划“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股份注销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3)和其他相关公告。
本次变更及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03,400,000股变更为301,449,573股,注册资本由303,400,000元变更为301,449,573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个自然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1、申报时间:
2026年9月29日起45个自然日内,工作日9:00-16:00。
2、申报方式:
现场或邮寄方式。
3、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一涛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公司邮箱:kdxc@shkdchem.com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