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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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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35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9月21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收到表决票9票。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2026-36)。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实施流程、授予及解除限售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在出现本次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需就该等修改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同行业上市公司样本进行调整和修改;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2)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5)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3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3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10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2026年10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总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第1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5项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上述第2-5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信用账户股东除应按照上述(1)、(2)提供文件外,还应持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中应写明参会人所持股份数量。

(4)异地股东可以凭上述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以通过指定邮箱(0988@hgtech.com.cn)在登记时间截止前提交上述证件扫描件办理登记,届时持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参会。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雪芷

联系电话:027-87180126

传真:027-87180139

电子邮箱:0988@hgtech.com.cn

邮编:430223

5、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10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上述议案均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