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59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五楼会议中心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4日
至2026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在电子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一)、(二)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电子邮件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电子邮件到达日期应不迟于2026年10月12日下午16:30。
(五)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2日(下午13:30-16:30)
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4楼
(六)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不发放礼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陆家嘴智慧谷T6栋)4楼
电话:(021)51105633
电子邮箱:investor@newtouch.com
联系人:陈女士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57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6年6月,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31,347,961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基于上述变化,公司总股本将由281,517,184股变更为312,865,145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8,151.7184万元变更为31,286.5145万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前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本次修订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同时向股东会申请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后续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工商备案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本次《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6-058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 )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求,公司拟改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立信事务所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 本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事务所成立于2013 年12 月27 日,机构性质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首席合伙人由张晓荣先生担任,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 号25 层。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上会事务所(股东)共计113 人,注册会计师5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191 人。
上会事务所2025 年度业务收入为6.9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4.8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38 亿元。2025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87 家,收费总额0.74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上会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3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莉,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上海机场。
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思薇,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 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过5 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耿佳佳,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6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具有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上会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会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基于公司的规模、行业、财务处理复杂程度结合事务所配备的审计人员、工作量等综合确定。拟定的2026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85万元,较上期减少43万元,减少比例18.86%;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事务所为公司提供了股改、IPO以及2020年至2025年的审计服务,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以及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求,经审慎评估及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因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理恰当。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聘任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同意改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