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52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2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润德路3333号公司W101星瀚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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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增加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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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1、2、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对1、2、3回避表决,本次出席股东不涉及对议案1、2、3回避表决。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尉建锋律师、钱俊婷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53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必要登记,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6年3月8日至2026年9月9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披露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2026年9月16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内部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719 证券简称:爱科赛博 公告编号:2026-054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1,700.77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科赛博”或“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前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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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93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62.0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42,987,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25,293,581.0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17,694,018.9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2日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2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9218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6年9月23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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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本项目基于当时公司位于西安市高新区新型工业园信息大道12号的研发场所(各类研发实验室面积约4,000平方米,含配电网变流器设备及系统试验站、大功率交流、直流电源试验站、环境可靠性试验室、电磁兼容试验室等)制定的升级改造方案。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于2024年新增“爱科赛博研发创新总部及先进制造基地”项目,并于2025年下半年建成投入使用、2026年3月将注册地址整体迁至新总部园区。该园区已统一配置了电力电子设备可靠性实验室、电磁兼容试验室、大功率电源实验室、中功率电源实验室、单板模块实验室、洁净室等高水平研发试验设施,能够为公司研发活动提供更为完善的软硬件条件。
为避免不同募投项目之间重复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效率,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研发场地改造方案和研发试验设备的配置计划进行了统筹优化:对已可由新总部园区统一提供、或已通过其他募投项目配置的试验环境与软硬件条件,本项目不再重复投入;对仍需在原研发场所保留和升级的专业试验能力,公司严格按照原定标准实施完毕。上述统筹整合有效减少了本项目的资金支出,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本项目的既定建设目标已实现,研发试验条件已满足研发需求,不存在因投入不足导致项目目标未实现的情形。
项目实施周期跨越36个月,期间电力电子行业技术路线、下游应用领域(如AI数据中心供电、半导体射频电源、可控核聚变电源等)发生较快变化。公司根据研发方向的实际演进,对原设备与软件采购清单进行了动态优化:对因技术升级迭代已无法满足当前研发需求、或与公司敏捷研发适配度较低的部分软硬件,公司调整了采购计划,相关需求通过自主研发、现有资源整合或以自有资金投入的方式解决,相应减少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支出。
此外,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审慎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实施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软硬件采购环节,公司通过加强市场调研与商务谈判,采取询比价、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了采购成本,并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经验优化方案,合理地节约了募集资金支出。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结项,从而形成募集资金节余。
2、“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23.72万元合同尾款及增补合同款、质保金等尚未支付。
3、在募集资金存放期间,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为保本型结构性存款),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期间也产生了相应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本次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700.77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项目待支付合同尾款及增补合同款、质保金等待支付款项,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前,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及相关账户中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对应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相关事项已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爱科赛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