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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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传真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3日9:00至11:00,14:00至16:00
(三)登记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将军路3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签到入场。
(三)会务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谢佳富
联系电话:0597-2759016
电子邮箱:mk_bgs@163.com
传真号码:0597-2755018
特此公告。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123 证券简称:马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4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上述事项保荐人已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3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2,3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127.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87.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39.73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兴验字〔2026〕26010760026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839.73万元,低于《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低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的实际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5,839.73万元,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23 证券简称:马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3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116.41万元(不含增值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3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2,3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127.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6,287.7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39.73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601076002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5,839.73万元,低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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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公司本次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287.77万元(不含增值税,下同),截至2026年8月2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116.41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116.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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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116.41万元,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116.41万元。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6〕26011660019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6年8月2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使用情况。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123 证券简称:马矿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1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将军路3号公司综合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祖伟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谢成福先生、董军庭先生、曾水兴先生、谢春明先生、陈金龙先生、陈玲女士、张榕女士七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36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50.00万股,于2026年9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6010760026号),基于上述发行情况,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111,111,111元变更为人民币1,234,611,111元,股本总数由1,111,111,111股变更为1,234,611,111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国有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具体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并制作《公司章程》(修订稿);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代表公司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变更、章程修订等相关事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63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12,3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12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39.7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6年8月27日到账。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6]2601076002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发行产生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6,287.77万元(不含税金额,下同),截至2026年8月27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1,116.41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116.41万元。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措施,监督内部控制措施的执行,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加强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融资行为,加强对融资业务的控制,降低融资成本,有效防范资金管理风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和决策水平,防范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各项工作,确保董事会秘书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证公司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合法的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股东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健全公司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适应公司企业战略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制作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稿)。本次修订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并制作了《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稿)。本次修订的《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独立董事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印章的制发、管理及使用,防范印章管理和使用中的不规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印章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稿)。本次修订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行为,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制作了《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次修订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本次修订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正确履行社会责任,加强公司捐赠事项的管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职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对外捐赠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对外捐赠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次修订的《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对外捐赠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为规范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现行的《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作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稿)。本次修订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3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12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839.73万元。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到账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已进行了审验。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人民币100,000.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75,839.73万元,募投项目拟投资总额不变,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5日14时30分在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将军路3号公司综合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