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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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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56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韩灵丽女士、姚明龙先生、傅建中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会议由董事长童建恩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雪峰先生、童建恩先生、方青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相关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1.01 提名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 提名童建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 提名方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应当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2、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邵毅平女士、虞群娥女士、武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候选人表决结果如下:

2.01 提名邵毅平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 提名虞群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3 提名武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应当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10月14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1225 证券简称:和泰机电 公告编号:2026-057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征得各候选人同意,董事会同意提名刘雪峰先生、童建恩先生、方青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1);同意提名邵毅平女士、虞群娥女士、武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详见附件2)。

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其中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占董事会成员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邵毅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相关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3、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雪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浙江嘉利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2000年5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销售员、销售总监、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雪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刘雪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6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2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海泰精华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5.6758%合伙份额。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童建恩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萧山区义蓬镇蜜蜂村总会计、副书记。2004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职,历任财务负责人、董事、董事长、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童建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XU QING(徐青)先生系表亲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关联关系。童建恩先生直接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3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6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杭州海泰精华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2234%合伙份额。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3、方青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本科学历,会计硕士在读。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任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2017年3月至2021年4月,任浙江兆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至2023年10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0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方青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青女士持有公司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1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20%。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附件2: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邵毅平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浙江财经大学人事处长、党委委员、东方学院党委书记、工会主席等职。现任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艺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将于2026年10月9日届满离任。

邵毅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邵毅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虞群娥女士,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曾任浙江财经学院金融学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院长,浙江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现任杭州市金融人才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

虞群娥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虞群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虞群娥女士因被认定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于2019年7月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因对上述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于2020年8月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董事会提名虞群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系基于其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为突出的个人专业能力,其受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况并非主观故意。董事会认为提名虞群娥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

3、武建伟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机电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精密制造中心主任,兼任台州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台州市联方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台州海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现任浙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师、浙江省高档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副主任,兼任浙江先端数控机床技术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台州开物智能制造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台州海辰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以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武建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武建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关于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雪峰先生、童建恩先生、方青女士均具备《公司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任职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刘雪峰先生、童建恩先生、方青女士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管理经验和履职条件,履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要求。

三、经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邵毅平女士、虞群娥女士、武建伟先生均具备《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以及独立性;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邵毅平女士、虞群娥女士、武建伟先生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综上所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刘雪峰先生、童建恩先生、方青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邵毅平女士、虞群娥女士、武建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9月23日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邵毅平女士 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被提名人目前担任荣盛石化(002493.SZ)、永艺股份(603600.SH)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天服务(002188.SZ)独立董事,并将于2026年10月9日届满离任。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虞群娥女士 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武建伟先生 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提名人(盖章):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8日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邵毅平 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目前担任荣盛石化(002493.SZ)、永艺股份(603600.SH)独立董事;同时担任中天服务(002188.SZ)独立董事,并将于2026年10月9日届满离任。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签署):邵毅平

2026年9月28日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虞群娥 作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为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三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 二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