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52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
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杰微电子”)为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奥杰微电子70%股权。为落实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开拓市场,公司拟以7,000万元的金额向奥杰微电子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杰微电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7,500万元,其中公司对奥杰微电子的持股比例将由70%增加至84%,奥杰微电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 公司董事、总经理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为奥杰微电子自然人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持有奥杰微电子1.25%股权。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CHENG XUEPING先生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增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补充奥杰微电子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奥杰微电子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奥杰微电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奥杰微电子70%股权。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光+AI”战略规划的实施,开拓高精密PCB超快激光钻孔加工市场,满足设备扩产的资金需求,加强产业联动并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公司拟以7,000万元的金额向奥杰微电子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杰微电子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万元增加至7,500万元,其中公司对奥杰微电子的持股比例将由70%增加至84%,奥杰微电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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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股东(含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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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关联方基本情况
1、股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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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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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概况
(1)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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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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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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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奥杰微电子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增资暨关联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公司增资价格为2元/注册资本,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他股东放弃增资,持股比例同比例稀释。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充分沟通、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轮增资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方)
现有股东:范琦、深圳市奥杰同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CHENG XUEPING(成学平)
目标公司: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
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各方一致同意,由增资方向目标公司总计增资7,000万元,认购新增注册资本3,500万元(对应公司增资后股权比例14%)。其中3,500万元人民币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二)本轮增资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十个自然日内一次性将增资认购款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的相应公司账户;
(三)各方同意,目标公司本次增资所获资金将用于目标公司的业务扩展、研发等。未经增资方同意,本次增资所获资金不得用于偿还公司与日常经营无关的债务,不得用于偿还实际控制人、股东及其关联方的债务,不得用于回购公司股权/股份,不得用于投资房地产或股票、基金、期货等金融产品或用于委托贷款等以及其他与目标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活动;
(四)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应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根据其解释,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目标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增资暨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是公司进一步落实“光+AI”战略发展规划,开拓高精密PCB超快激光钻孔加工市场,加强扩品类的业务布局,本次增资将进一步补充奥杰微电子运营资金,将可进一步加快奥杰微电子产能建设和技术能力提升,加强产业联动并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奥杰微电子的各项业务如能顺利开展,能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并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完成后,奥杰微电子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增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主要用于补充奥杰微电子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奥杰微电子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
本次增资尚未最终完成,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增资事项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八、增资暨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CHENG XUEPING(成学平)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51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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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其他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的非重要修订内容未在上述表格中对比列示。除此之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53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值提升,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公告编号:2026-054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4日
至2026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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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6年9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CHENG XUEPING(成学平)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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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6年10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到公司科姆龙科技园12楼会议室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6年10月13日16: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本条规定事先办理登记手续而直接参会的,应在会议现场接待处办理登记手续并提供本条规定的参会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接受参会资格审核。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深圳科姆龙科技园十二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518110
电话:0755-29528181
联系人:沈航达
邮箱地址:ir@jptoe.com
(二)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