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40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
至2026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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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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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6年10月12日-14日8:30-11:30、13:30-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邢朝霞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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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T+0”“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委托理财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的委托理财所需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专项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T+0”“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本公司与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2026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作出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财务资产部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采用遴选方式选择产品及其受托方,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选择、理财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和实施理财计划等,并纳入预算管理。
2、财务资产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实时评估风险,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投资风险。
3、委托理财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试行)》操作执行。如遇投资风险,按照公司《重大风险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立即进行风险事项上报,确保风险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2026-03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6年9月28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2026-039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5日14:30在公司总部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2026-040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