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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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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42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王传福先生。

6、本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发了股东会通知,也于2026年9月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了临时股东会通告,并按规定派发了通函。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如下:

■

2、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监票人、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会议议题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该议案属于累积投票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3.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该议案属于累积投票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审议通过。

4.00、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5.00、关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并进行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4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和投票,同意选举唐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唐梅女士简历如下:

唐梅女士,一九八三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唐女士二零零五年六月毕业于中南大学,主修英语,获学士学位。唐女士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本集团,历任总裁秘书、集团文化宣传部经理、集团接待中心经理、比亚迪慈善基金会执行长、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兼汽车产业办公室总监。

截至目前,唐女士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唐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6-043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传福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李黔先生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传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吕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作出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修订后的《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经审议,同意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1)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席:王传福先生

成员:吕向阳先生、夏佐全先生、蔡洪平先生、李永钊先生、李钢先生

(2)审核委员会

主席:徐图先生

成员:夏佐全先生、蔡洪平先生、李钢先生、喻玲女士

(3)薪酬委员会

主席:李钢先生

成员:王传福先生、夏佐全先生、喻玲女士、徐图先生

(4)提名委员会

主席:喻玲女士

成员:王传福先生、吕向阳先生、李钢先生、徐图先生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传福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王传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王传福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裁,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和运营效率,确保长期战略持续稳定,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通过《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等制度合理确定董事会和总裁的职权;通过《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公司已建立完善制衡与监督机制,能够有效保障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柯女士、何志奇先生、何龙先生、罗红斌先生、杨冬生先生、刘焕明先生、王传方先生、任林先生、赵俭平先生、罗忠良先生、李巍女士、刘学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周亚琳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经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聘任李黔先生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

李黔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担任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身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士,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宋云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宋云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程燕女士、吴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共同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程燕女士、吴越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程燕女士及吴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关于申请注册香港联合交易所联讯通(HKEX IAP)账户并委任授权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正式向联交所提交网上通讯平台(Issuer Access Platform,以下简称“联讯通”或“IAP”)注册申请,确认联讯通为公司与港交所上市监管部门进行官方沟通、提交合规申报材料的指定渠道;同意公司接受联讯通条款及细则,并确认公司将遵守该等条款及条件项下的各项义务授权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作为本次IAP平台注册事宜的总协调人,负责跟进港交所审核进度、处理注册过程中的配套合规事项,并指定人员代表公司完成IAP平台注册全流程操作,包括信息填报、身份核验、文件上传、接收港交所发出的所有通知等。

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持续覆盖IAP平台注册、账户激活及后续日常使用全周期,直至公司董事会另行作出或撤销变更决议为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关于制定<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总裁工作细则》,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保证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总裁工作细则》。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传福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担任联合国“可持续发展顾问委员会”创始成员、“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国家发展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王先生于一九八七年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现为中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学士学位;并于一九九零年毕业于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主修冶金物理化学,获硕士学位。王先生历任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三零一室副主任、深圳市比格电池有限公司总经理,并于一九九五年二月与吕向阳先生共同注册成立深圳市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比亚迪实业”,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十一日变更为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兼总裁,负责本公司一般营运及制定本公司各项业务策略,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主席、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先生入选二零二四《时代》周刊全球最具影响力100人、二零二四和二零二五年《财富》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位商界领袖,并连续五年进入“福布斯中国最佳CEO”榜单。

王先生现持有本公司股份1,555,054,650股(包括其持有的3,000,000股H股及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11,183,100股A股),王先生为本公司现任非执行董事吕向阳先生的表弟及本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王传方先生的弟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柯女士,一九七零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李女士于一九九二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统计学学士学位。李女士曾任职于亚洲资源,并于一九九六年九月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市场部经理、销售总经理、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等职,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兼欧美中东非汽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

李女士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32,584,200股,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志奇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何先生于一九九八年毕业于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主修无机化学,获硕士学位;二零一零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何先生于一九九八年七月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公司中研部、品质部经理、第四事业部总经理、采购处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及乘用车事业群首席运营官、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何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7,235,472股,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何龙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后获得应用化学理学学士学位、法学学士学位及无机化学硕士学位。何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七月加入比亚迪实业,曾任第一事业部、第二事业部质量部经理,第二事业部副总经理,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弗迪电池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西藏日喀则扎布耶锂业高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何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7,543,080股,何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何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红斌先生,一九六六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罗先生主修计算机应用,获硕士学位。罗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十月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第十五事业部电子三部经理,电动汽车研究所所长,电力科学研究院院长、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第十七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第十四事业部总经理、弗迪动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比亚迪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罗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165,900股,并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罗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周亚琳女士,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二零二四年六月,获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周女士于一九九九年三月加入比亚迪实业,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担任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比亚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比亚迪丰田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监事等职。

周女士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1,024,200股,并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周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周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杨冬生先生,一九七九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杨先生二零零五年三月毕业于东北大学,获硕士学位。杨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公司汽车工程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汽车工程研究院底盘部副经理、总裁高级业务秘书、产品及技术规划处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兼汽车新技术研究院院长。

杨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198,700股,并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杨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焕明先生,一九六三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刘先生于一九八八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现为东北大学),主修冶金物理化学,先后取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刘先生曾在四川攀枝花钢铁公司钢铁研究院、辽宁本溪钢铁公司任职,并于一九九七年三月加入比亚迪实业,曾任人力资源处总经理、新能源车直营管理事业部总经理、轨道业务第三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审计监察处总经理及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同时分管比亚迪知识产权及法务处、信息中心等部门。

刘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11,846,940股,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传方先生,一九六一年出生,中国国籍,王先生于一九九六年八月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人事部经理、后勤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后勤处总经理,并担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

王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26,474,040股,王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先生的兄长,与本公司董事吕向阳先生为表兄弟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王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任林先生,一九六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任先生于一九八九年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主修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获学士学位;工作期间曾多次于日本、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进修。任先生曾在陕西秦川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任职,并于二零零三年一月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汽车工程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等职,现任本公司副总裁、第二十一事业部总经理、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理事、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低运能系统分会副会长、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单轨分会副会长、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专家和学术委员会专家委员等职务。

任先生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任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赵俭平先生,一九七七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赵先生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化学学士学位。赵先生于一九九九年加入比亚迪实业,历任公司第十一事业部品质部副经理、汽车产业群品质处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品质处总经理。

赵先生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赵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罗忠良先生,一九七九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罗先生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获硕士学位。罗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中央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第十五事业部厂长助理、厂长、第十五事业部总经理、第十六事业部总经理(兼),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弗迪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十五事业部兼商用车事业部总经理。

罗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85,100股,并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罗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巍女士,一九八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李女士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学士学位。李女士于二零零五年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比亚迪集团总裁秘书、海外事业部高级商务经理、新加坡国家经理、海外事业部市场总监、集团品牌及公关处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总裁办公室主任、比亚迪慈善基金会秘书长,并担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

李女士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77,200股,并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女士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刘学亮先生,一九七二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刘先生于一九九七年毕业于日本东京国际大学,获国际经济贸易学士学位。刘先生于二零零四年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比亚迪日本分公司驻日总代表,现任本公司副总裁、亚太汽车销售事业部总经理、比亚迪日本分公司社长。

刘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9,000股,刘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刘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李黔先生,一九七三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李先生于一九九七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二零一六年七月,获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先生曾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李先生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身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士,并曾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第十届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一届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李先生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投资处总经理以及比亚迪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比亚迪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比亚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弗迪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华大北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青海盐湖比亚迪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无锡邑文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李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82,500股,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6)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宋云女士,一九八四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宋云女士于二零零七年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宋云女士于二零零七年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人力资源处人事科员、人事经理、副总裁办主任,轨道业务市场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审计监察处巡察部总监。

宋女士通过本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程燕女士,一九八一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程女士于二零零五年毕业于中南大学,获会计学学士学位;二零二三年获香港都会大学企业管治硕士学位,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身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会士。程女士自二零零五年七月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经营部主任分析员、第十六事业部财务负责人等职,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程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吴越先生,一九八八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吴越先生于二零一五年毕业于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The University of Oklahoma),获人际关系硕士学位。吴越先生二零一六年十月加入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者关系专员、投资者关系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吴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