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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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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6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5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人,注册会计师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人。

毕马威华振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46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1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3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24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134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6.94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2025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姜慧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女士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女士,202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赵超女士201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赵超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段瑜华女士,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段瑜华女士2001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段瑜华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为人民币200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人民币155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45万元(不含税)。上述估计费用系按公司于2026年度的营运、会计政策及监管环境将不会出现重大变动,并且公司将根据审计需要及时提供足够的协助和信息的假设确定。倘出现任何重大变动,则公司将适时作出进一步披露。如后续审计及审阅服务范围或内容有所变动,导致费用确需增加,建议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服务范围确定最终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相关资质并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无影响其执业的诚信记录,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提议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本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效率、简化财务编制流程、节约披露成本及审计费用,公司拟自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第4.11(c)条及第19A.31(4)条,在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发行人(以下简称“中国发行人”)可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财务报表,而已在香港联交所作为主要上市的中国发行人的年度账目可由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前提是中国发行人已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年度财务报表。按照相互认可协议,一家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中国执业会计师事务所,其已获认可适宜担任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内地注册成立公司的核数师或申报会计师,并且是香港法例第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第20ZT条所述之认可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具有香港上市规则下的涵义)。

二、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对公司业绩或财务状况均不会构成任何重大影响,且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三、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审计机构

鉴于公司将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且公司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获中国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并具备为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因此,公司将不再另行单独聘任境外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和董事会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有利于提升信息披露效率,且不会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或投资者决策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同意本公司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将不再单独委任境外财务报告核数师事务所。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3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其中4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通知于2026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于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前期已发行352,126,000股H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56,836,276元变更为人民币2,408,962,276元,并拟修订《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

本次《公司章程》中有关条款的修订内容,以登记主管机关最终备案版本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自2026年年度财务报告开始,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披露相关财务资料。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统一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本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孙庆伟先生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联席公司秘书,与柳圣云女士共同履职,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由生效日期起的三年,孙先生获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担任联席公司秘书资格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入香港交易所联讯通的议案》

鉴于香港交易所将推出“香港交易所联讯通”(下称“联讯通”)平台,用于港股上市公司提交文件、与香港交易所上市科就监管事项进行互动等用途。董事会同意:(1)公司申请注册联讯通及接受联讯通的条款及条件;(2)批准联讯通的使用;(3)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庆伟先生代表公司申请注册联讯通以及签署联讯通相关所需文件(包括《香港交易所联讯通条款及细则》的接受函);以及(4)批准公司董事会秘书孙庆伟先生为公司联讯通的管理员,其有权代表公司向香港交易所作出联讯通的账户注册申请、处理有关联讯通账户注册申请及之后维护联讯通账户及使用联讯通的一切所需事宜(包括指派其他人士使用联讯通并管理该等用户的权限)。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选举孙惠庆先生为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计划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8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 累计担保情况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瑞公司”)提供最高额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之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685,000万元。上述担保包括长、短期贷款、票据、信用证、融资租赁、保理等融资业务所对应的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子公司(含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下同)内部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其中,为东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30,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人:山东滨化东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3、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0.00万元

6、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7、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融资需要,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结合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认为本次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同意对担保对象在担保额度内进行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97,960.95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94,206.15万元,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4.54%和34.22%。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股票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4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9月29日,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期已发行352,126,000股H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56,836,276元变更为人民币2,408,962,276元,并拟修订《公司章程(H股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披露的《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9月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以登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及备案结果为准。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78 证券简称: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7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27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2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7日

至2026年10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15日及2026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0月22日(上午9:30-11:30 14:00-17:00)。

(二)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授权代表请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或邮件等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五路869号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刘登辉 联系电话:400-869-6888转601

传真:0543-2118888 邮政编码:256600

电子邮箱:board@befar.com

注意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