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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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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6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4、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变更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29日上午10: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股份46,571,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917%。(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1,863,8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1,139,100股,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80,724,778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人,代表股份46,16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18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人,代表股份1,830,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8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2,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人,代表股份408,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6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包含通讯形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46,163,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2,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49%。

表决结果:通过,聂蓉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孙晓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70,2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9,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0827%。

表决结果:通过,孙晓杰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谭天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7003%。

表决结果:通过,谭天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吴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3,1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5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43%。

表决结果:通过,吴甦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庞俊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3,0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4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37%。

表决结果:通过,庞俊巍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丛培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163,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22,4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6932%。

表决结果:通过,丛培红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5%;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24%;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497%;反对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6%;弃权7,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9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6,5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0%;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8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07%;反对3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24%;弃权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6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伟丽律师、尤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由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3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为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需在股东会结束后,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全体董事确认,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谭天先生、吴甦先生、丛培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第六届董事会与会董事共同推举聂蓉女士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聂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董事会同意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楚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娜女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技术总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姬光先生、刘洋先生为公司的技术总监,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艳君先生为公司的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8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

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了第六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将主要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六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聂蓉女士、孙晓杰先生、谭天先生

(2)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丛培红女士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无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6年9月29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应当退任的除外)。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因此独立董事吴甦先生、庞俊巍先生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9年6月5日,丛培红女士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即2026年9月29日)起至2028年5月25日。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2026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董事长:聂蓉女士

公司董事长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聂蓉女士担任。聂蓉女士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拥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其担任公司董事长有利于保持公司战略稳定、提升决策效率、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能够更好地统筹内外部资源,推动公司业务拓展与治理完善。公司已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范运作,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组成人员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丛培红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委员为独立董事吴甦先生、独立董事庞俊巍先生。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丛培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公司不设置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规定的相关职责。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1、总经理:楚林先生

2、副总经理:杨阳先生

3、财务总监:王娜女士

4、技术总监:姬光先生、刘洋先生

5、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即2026年9月29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艳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备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11号楼1至5层101

电子信箱:ir@telesound.com.cn

联系电话:010-62980022

传真号码:010-62985522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1、本次换届完成后,聂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仍在公司担任董事长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聂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01,600股,聂蓉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换届完成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王娜女士因届满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聂蓉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王娜女士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楚林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7月至1995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干警;1995年5月至2002年3月任公司市场部经理;2003年12月至2010年12月,任声迅有限副总经理;2010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任声迅股份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5年2月,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2025年2月至今,任声迅股份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楚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8,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杨阳先生,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5年10月至2018年2月任声迅股份智慧安检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8年3月至2021年2月任声迅股份智慧安检事业部副总经理; 2021年3月至2024年2月任声迅股份总裁助理兼市场战略部总经理;2024年3月至2026年2月任声迅股份总裁助理兼华东中心、华南中心总经理;2026年2月至2026年9月任声迅股份总裁助理;现任声迅股份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王娜女士,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任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08 年10月至2009年10月任九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12月任北京算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0年12月至2015年1月,任声迅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任声迅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兼财务部副总经理;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任声迅股份财务部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声迅股份财务总监兼财务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任声迅股份财务总监;2022年1 月至2023年6月,任声迅股份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职务;2023年6月至2025年8月,任声迅股份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5年8月至2026年9月,任声迅股份董事、财务总监;现任声迅股份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王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姬光先生,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1年至 2015年任声迅股份研发中心副总经理;2015年至2018年12月任声迅股份安检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声迅股份安检事业部副总经理、研究院副院长;2020年1月至2026年2月,任声迅股份研究院院长;2023年6月至今任声迅股份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姬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5、刘洋先生,198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师范大学理学博士学历。曾任华东师范大学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副研究员;2022年11月至今任武汉中科锐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现任声迅股份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刘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李艳君先生,198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位。曾任北京银联信信息咨询中心行业研究员,北京华伍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投资总监、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投资并购总监等职务。2023年5月至2025年8月任声迅股份证券事务部总经理;2025年8月至今任声迅股份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李艳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9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2、回售价格:101.188元/张(含息、税)

3、回售申报期: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

4、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6年10月26日

5、回售款划拨日:2026年10月27日

6、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6年10月28日

7、回售申报期内“声迅转债”暂停转股

8、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回售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划扣等情形,债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101.188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声迅转债”。截至本公告之日,“声迅转债”的收盘价格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扣除仍需支付的合同尾款后的金额7,692.25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将“声迅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件概述

(一)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如下: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

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

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

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二)回售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回售价格为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 为 1.50%(“声迅转债”第四个计息期年度,即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2月29日的票面利率);t 为289天(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 10月15日,算头不算尾,其中2026年10月15日为申报期首日)

计算可得IA=100×1.50%×289/365=1.188元/张(含税)

因此“声迅转债”本次回售价格为101.188元/张(含息、税)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1)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0.950元/张;

(2)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免征收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188元/张;(3)对于持有“声迅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回售实际所得为101.188元/张。

(三)其他说明

“声迅转债”持有人可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声迅转债”,“声迅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

二、回售程序和付款方式

(一)回售事项的公示期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上述有关回售的公告。

(二)回售事项的申报期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应在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回售申报期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如果申报当日未能申报成功,可于次日继续申报(限申报期内)。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期内未进行回售申报,视为对本次回售权的无条件放弃。在回售款划拨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三)付款方式

公司将按前述规定的回售价格回购“声迅转债”。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算交割。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发行人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10月26日,回售款划拨日为2026年10月27日,投资者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6年10月28日。回售期满后,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本次回售结果和本次回售对公司的影响。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和转股

“声迅转债”在回售期内将继续交易,但暂停转股。在同一交易日内,若“声迅转债”持有人发出交易或者转让、转托管、回售等两项或以上业务申请的,按以下顺序处理申请:交易或者转让、回售、转托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实施“声迅转债”回售的申请;

2、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3、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80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声迅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80

2、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3、转股期限:2023年7月7日至2028年12月29日

4、可转债暂停转股日期: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

5、预计恢复转股日期:2026年10月22日

一、公司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68号)核准,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公开发行了2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8,0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3〕65号”文同意,公司2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声迅转债”,债券代码“127080”。

二、公司可转债暂停转股的原因

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6年9月22日至2026年9月29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的“声迅转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6年9月29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声迅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回售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声迅转债回售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声迅转债”将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即自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暂停转股。自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6年10月22日)起“声迅转债”恢复转股。

三、其他说明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即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1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75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5年10月30日至2026年10月29日)。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

截至2026年9月28日,公司已将可转债募投项目之一“声迅智慧安检设备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4,852,652.62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剩余其他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于到期日前足额归还。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