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3583 证券简称:捷昌驱动 公告编号:2026-055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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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激励计划前期基本情况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方式为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拟授予的权益数量为436.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4%。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370.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97%;预留授予的权益数量为66.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拟激励对象在其知悉内幕信息之日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决定取消前述拟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此外,3名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并将该部分激励对象的授予份额调整至预留部分。经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76人调整为271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0.00万股调整为359.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6.00万股调整为76.80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数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和《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6年8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0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76.8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12.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8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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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6年8月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0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6.8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12.49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缴纳股权激励款项过程中,由于个人资金原因,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7,000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9人,实际申请办理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10万股。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事项与已披露的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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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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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约定期间内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应缴纳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9月20日出具了《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6】第ZF11210号)。截至2026年9月10日止,公司收到99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9,504,89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公司注册资本由385,760,955元变更为386,521,955元。
五、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76.10万股,公司已于2026年9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并取得《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六、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85,760,955股增加至386,521,955股,公司控股股东胡仁昌持有公司股份105,347,070股,占授予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27.31%,本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7.2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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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八、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所筹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4,890元,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九、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经测算,公司预留授予登记的76.10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956.58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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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费用为预测成本,实际成本与实际授予价格、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授予数量及对可解除限售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相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以会计师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4、上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本次授予实施对公司财务状况影响的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浙江捷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