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287 证券简称:德才股份 公告编号:2026-068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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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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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子公司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才高科”)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公司为德才高科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2026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作为保证人向德才高科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的上述担保事项提供最高债务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对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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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南支行
债务人:青岛德才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保证人: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
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担保金额:提供最高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德才高科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董事会已审慎判断其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提供担保是为了解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担保的问题,不存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20,638.75万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77.8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