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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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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202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6-046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已披露增持计划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2026年6月30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份。合计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且不超过240万元(含)。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至2026年9月29日,增持主体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93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7%,增持金额111.01万元。

● 增持计划无法实施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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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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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持计划实施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是否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是 √否

(三)原定增持计划期间过半,实际增持数量是否未过半或未到区间下限50% □是 √否

(四)增持主体是否提前终止增持计划 □是 √否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5 证券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6-045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68号)同意,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757,575,7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277,467.1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3,722,532.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6月11日全部存入募集资金账户,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032805_D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大渡口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 )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6年6月,公司、开户银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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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销户,并将账户节余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31,894.59元,以及公司此前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发行费用2,105,054.33元)合计2,136,948.92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根据上述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