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6-10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盛硅业”)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上午9:30时在公司慈溪办公室二十四楼黑河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并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立国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合盛硅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合盛硅业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6-103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29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88号恒元广场A座4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29日
至2026年10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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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6年9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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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和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
(二)现场会议出席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8:00-17:00。之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88号恒元广场A座24F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登记方式:
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证券部登记或用信函、邮件、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8日下午17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公司证券部:0574-58011165
公司传真:0574-58011083
公司邮箱:hsir@hoshinesilicon.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北三环东路 1988 号恒元广场 A 座 23-24F
邮编:315300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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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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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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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6-104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7,797,7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34%。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合盛集团累计质押股份为206,705,1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9.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48%。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255,9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69%。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396,535,1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9.55%,占公司总股本的33.54%。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合盛集团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质押及解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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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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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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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分项数累加和不同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其他情况说明
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持有公司股份分红等。质押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已质押的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6-102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
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赵家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因个人原因,赵家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赵家生先生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提名杨晓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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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赵家生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成员人数构成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赵家生先生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正式生效,在此之前,赵家生先生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家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独立董事补选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的议案》,同意向股东会推荐杨晓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如杨晓勇先生经公司股东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将同时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杨晓勇,男,1955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5年12月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副总工程师;2006年1月至2015年9月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15年10月至2026年7月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总工程师;2020年12月至今任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东岳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唐山裕隆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湖北汇富纳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晓勇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