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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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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安保稳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9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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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国寿安保稳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6年9月29日起增设Y类基金份额。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已于2017年5月9日起开放日常申赎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Y类基金份额将于2026年9月30日起开放申赎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类型、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且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 类基金份额;供非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且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专门为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仅接受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申请的基金份额,且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的,称为Y类基金份额。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均为0.01元(含申购费),超过最低申购金额的部分不设金额级差。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本基金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设上限。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Y类基金份额时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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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对应类别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和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多次申购的,需按单一交易账户当日累计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申购费用。

本基金销售机构可以豁免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也可针对Y类基金份额实施费率优惠。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但各销售机构对基金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和最低基金份额保留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Y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基金份额持有期限递减,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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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对Y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赎回费率。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5.1 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是指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仅供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的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的一种投资方式。

5.2 申购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5.3 重要提示

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暂不开通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业务办理流程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本公司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暂不开通本基金Y类份额的日常申购业务。

(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在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购申请及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Y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基金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基金份额的风险。

(3)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9-258-258)以及各销售代理机构客户服务电话。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