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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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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3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及相关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以下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分析。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可转债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和前提条件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及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2027年6月末前实施完毕,且分别假设2027年12月末全部转股(即转股率100%且转股时一次性全部转股)和2027年12月末全部未转股(即转股率为0%)两种情形。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000.00万元,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假设本次发行的转股价格为11.22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28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值)。该转股价格仅用于模拟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5、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63.4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714.33万元。

假设2026年度和202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在上年同期的基础上按照-10%、0%、1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假设不考虑未来分红因素的影响。

7、假设不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费用的影响。

8、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9、假设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320,103,998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对公司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公司其余日常回购股份、利润分配、股权激励或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也不考虑除上述假设之外的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以上假设及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不代表公司2026年度和2027年度经营情况及发展趋势的判断,不构成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下,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支付利息,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一般较低,正常情况下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基本每股收益。如果公司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所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换公司债券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将使公司税后利润面临下降风险,将摊薄公司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对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等指标可能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导致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从而扩大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对公司原普通股股东潜在摊薄作用。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6,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信号继电器扩产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光伏、储能及算力领域继电器扩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磁保持继电器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经过公司谨慎论证,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体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现有主营业务为继电器及互感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作为国内专业的继电器产品生产制造商,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已形成集技术研发、模具开发制造、设备开发制造、生产制造、售后服务为一体的全流程服务体系。公司继电器产品涵盖通用功率继电器、磁保持继电器、汽车继电器、新能源继电器、光伏继电器、信号继电器六大类,以及电感产品,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智能电表、工业控制、智能家居、汽车制造、新能源应用及光伏应用、AI算力数据中心、低空经济等领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信号继电器扩产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光伏、储能及算力领域继电器扩产建设项目,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磁保持继电器扩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①信号继电器扩产及产业化建设项目是公司在现有信号继电器业务基础上向高端信号继电器领域的进一步延伸,该募投项目将对信号继电器业务的生产研发加大投入,加速公司高端信号继电器产品开发应用进程,提升公司在信号继电器领域的技术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②光伏、储能及算力领域继电器扩产建设项目,是公司在继电器下游新兴行业领域的重要投入,有利于公司紧抓下游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与市场占有率。③越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现有继电器及互感器业务在海外布局的首个重要生产基地,是公司全球化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深化与海外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融入主要客户的全球供应链体系,更好地满足全球不同地区客户的产品供应需求。④磁保持继电器项目是公司现有磁保持继电器业务的产能扩充,该募投项目有助于公司增强磁保持继电器业务的产品供应交付能力,为下游市场需求增长做战略性部署,满足市场需求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继电器产品核心竞争力。⑤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财务结构,提升财务健康度水平。

(二)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目前,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已经具备了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条件,具体如下:

①人员储备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继电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一支跟随公司发展多年的管理团队,管理经验丰富,高层核心团队相对年轻化,凝聚力强。公司从中层到高层管理层团队均在本行业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同时管理团队在本行业的多年积累,也使得整个公司对于行业的理解和认识更加深刻,从而促使公司的日常决策和长期规划均更加科学合理,对于促进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组建了多国人才汇聚的销售团队,保障公司有足够的人力资源参与国际化竞争。公司为保证管理团队和核心人才队伍的稳定性,除了完善薪酬制度、做好人才规划并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以外,还对中高层及关键岗位专业人才给予业绩奖励,并实施员工持股。核心团队的稳定也确保了公司的快速发展壮大,并能够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研发技术水平。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员工总人数为3511人,其中研发和技术人员583人,生产人员2,254人,销售人员138人。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具有较为充足的人员储备。

②技术储备

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和发展,公司已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研发团队,并通过持续研发投入和技术开发,巩固自身核心竞争力。公司建立了先进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体系,具备了较强的产品研发、可靠性实验、专有设备研发等方面的能力。公司自2010年起持续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已获得授权专利587?项,其中发明专利105项,实用新型专利451项,外观设计专利31项。多次持续深度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核心技术人员,形成了成熟的产品研发体系,使得公司在获悉市场趋势或客户需求后,即可依靠多年积累的继电器研发经验,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快速研发新产品、新工艺,缩短产品上市时间,构建高质量发展新态势。同时与多所高校建立合作,为公司各业务板块的技术布局及研发团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在产品检测中心方面,公司在东莞总部建有产品检测中心,主要由可靠性实验室、安规实验室、材料实验室和办公室组成。公司检测中心获得了中国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德国VDE数据实验室、美国UL目击实验室和TüV目击实验室的认证;获得中国检测检验学会实物标准协作实验室资质。公司检测中心配备先进的产品和材料试验检测设备,可执行多种不同类型的可靠性试验。

在产品生产设备研发方面,公司成立子公司专门研发继电器自动化生产设备。目前,公司在柔性智造、精密组装自动化生产线方面积累大量技术和人才,取得精密传感测量及外观瑕疵检测等技术的多项专利,在继电器全自动生产线方面公司采用装备一代、预研一代的发展战略,目前第五代继电器自化生产线体正在预研中,为公司降本增效、快速响应、释放人力奠定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因此,公司的技术储备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打下坚实的技术基础。

③市场储备

公司拥有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已与格力电器、美的集团、奥克斯、德国Diehl、韩国LG等国内外客户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凭借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了客户信赖,多次被客户授予各类荣誉。公司多年来坚持国际化战略步伐,在加拿大、韩国、德国陆续建立了销售子公司,专门负责所在区域的销售工作。

经过多年的市场竞争,公司连续多年入选中国电子元器件百强企业,并在继电器领域的销售额连续多年排名第二。公司的继电器产品已在行业领域中形成一定知名度。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有利于公司参与重大项目的招标,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的优势。公司拥有的优质、稳定客户资源以及市场知名度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通过加强募投项目推进力度、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等措施提升公司运行效率,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遵守《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确保专款专用,严格控制募集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

(二)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已在《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三)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经过长期的业务积累,已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一定的技术积累。公司将通过加强研发等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拓宽市场,努力实现收入水平与盈利能力的双重提升。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4、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承诺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已公布及未来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4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

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5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28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4.69元,共计募集资金77,773.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72.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2,800.5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汇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22.4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478.1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5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为募集资金总额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金额,尚未扣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70,478.17万元

[注2]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之子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转出或使用完毕,且相应账户已不再继续使用,公司已办理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2,75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将宁波甬友增资扩产年产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期项目)的项目名称修改为“宁波甬友增资扩产年产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期、二期项目)”,投资金额从32,574.81万元调增为人民币39,278.12万元,增加的投资资金一部分来源于超募资金6,419.85万元,超出部分拟以自有资金投入,变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8,994.66万元。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

公司在东莞新建生产基地,部分用于五金、注塑、触点零部件的生产以及自动化生产设备的制造,部分用于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的生产,考虑到公司长远发展及未来产能布局,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生产线扩建项目实施地点由“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变更为“东莞市塘厦镇河畔路10号”,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变更为“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东莞市塘厦镇河畔路10号”。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到2020年年初爆发的公共卫生事件以及芯片供应短缺影响,募投项目进度有所滞后。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生产线扩建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产年产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期、二期项目)”建设期分别延长至36个月、36个月和48个月。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在2020年初爆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对人员流动和物流运输的持续影响下,募投项目的设备引进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生产线扩建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产年产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期、二期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公司人员、设备引进等工作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的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生产线扩建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4年12月31日。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投入情况进行了项目投入优化且资产验收周期较长,预计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024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生产线扩建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四)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募投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结项,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596.91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一)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的情况。

(二)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5,740.04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394.0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全部完成。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7-21号)。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提高公司信息化水平,属于实际经营活动中的配套设施建设,无法量化测算实际经济效益。但该项目的实施为公司运营管理和决策分析提供了更加准确的信息,为公司持续地高速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详见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于 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1年2月23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3年12 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结余596.91万元,系募投项目“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节余资金,经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产年产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期、二期项目)、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生产线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项目所致。

[注2]模具中心、实验室及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投入项目以及节余资金永久补流所致。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是指投资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至截止日的累计产能利用率。

[注2] 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产年产4亿只继电器项目(一期、二期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是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及宁波甬友电子有限公司作为集团内部华东生产基地,执行集团内部销售价格向母公司进行产品销售。

[注3] 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生产线扩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主要原因是项目于2025年度结项,处于产能爬坡期,且汽车及新能源继电器客户验证周期较长,受市场环境影响,订单及产能利用率不及预期。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等相关公告于202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审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7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加境外子公司投资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加投资额概述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境外子公司投资额的议案》。为强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国际市场机遇,进一步推动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自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三友电器(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三友”)增加投资,投资额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概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拟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为加快国际化发展战略布局,提升公司市场拓展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于2023年8月4日披露《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2026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境外子公司投资额的议案》。为强化全球化战略布局,把握国际市场机遇,进一步推动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拟以自有、自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境外全资子公司越南三友增加投资,投资额由人民币8,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或等值外币)。

三、本次增加投资额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越南文名称:C?NG TY TNHH THI?T B? ?I?N SANYOU (VI?T NAM)

2、公司英文名称:SANYOU ELECTRIC APPLIANCES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3、企业编号:3301728581

4、注册资本:82,727,272,727越南盾

5、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6、法定代表人:宋朝阳

7、股权结构: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8、注册地址:越南顺化市香茶都市香文坊诗华工业区一期CN4路A04+A05地块

9、成立日期:2024年2月7日

四、本次增加投资额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增加投资额的目的

本次公司拟以自有、自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加投资,是公司布局海外的重要一步,符合公司全球化战略布局,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二)本次增加投资额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拟通过自有、自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等方式解决,若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能发行完成的,本次投资仍存在资金不足的风险。

此外,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在境内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在境外当地办理企业登记等相关手续,能否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前述境外子公司的后续发展进程,积极防范和应对境外子公司发展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增加投资额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增加投资资金有利于越南三友充实资金实力,增强越南生产基地的筹备和运营能力,符合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增加投资资金的对象系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公司向其增加投资额度不会影响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对公司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8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10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阶梯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事项: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将就参与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和股票账户卡原件。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于2026年10月15日17:00前送达至公司。信函、传真或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必须按要求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邝美艳

联系电话:0769-82618888-8121

传真号码:0769-82618888-8072

电子邮箱:ztb@sanyourelay.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莆心湖中心二路27号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6、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932,投票简称:三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10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

■

■

注:

1、非累积投票制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方的方框中打“√”为准,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同时填多项或不填的视同弃权统计。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三: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2、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股东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6年10月15日下午17:00之前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6-059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下转1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