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聚鑫63个月封闭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9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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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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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由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10万份(含)。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以通过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036-6770)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3)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进入封闭期,封闭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63个日历月后月度对日的前一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但本基金封闭期到期日发生自动赎回的除外),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到期日对基金份额进行自动赎回,按已变现的基金财产支付部分赎回款项,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内(含)将已变现的基金财产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自动赎回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封闭期到期日的次日,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并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时,若存在未变现的资产,登记机构将于该部分资产变现完成后,将对应款项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给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单位基金份额所分配的资产金额按照资产变现完成后的净额进行计算,单位基金份额对应的总到账款项可能与封闭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不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在封闭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发布相关提示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办理基金份额自动赎回的,则办理日相应顺延。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财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