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63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30日(星期三)至10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stalloys.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08月27日发布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6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 16:00-17:00举行2026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16:00-17: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贺志勇先生;董事、财务总监卢现友先生,独立董事肖长清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志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10月14日(星期三)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09月30日(星期三)至10月1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stalloys.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志
电话:0755-29891365
邮箱:ir@stalloys.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61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核,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1、提名陈学敏先生、贺志勇先生、钟志辉先生、卢现友先生、姜瑞斌先生、王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2、提名钟宇先生、吴颖女士、杨盛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钟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参加并完成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的培训。上述独立董事所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任时间未超过6年。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资料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履职期间的辛勤付出致以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候选人简历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学敏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入选第四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1988年8月至1992年6月,于北京化学试剂研究所工作。1992年8月至1999年6月,历任公司销售总监、技术总监;1999年7月至2026年7月任公司总经理;1999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现任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董事长。工作期间共获得228件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主导制订行业标准3项,参与制订国家标准1项,获得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3项,广东省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广东省、深圳市专利奖各1项、深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1项,深圳市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发表论文7篇,获得著作权2项。
截至目前,陈学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6,864,974股,并通过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科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辉科公司23.81%股权,辉科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206,640股,陈学敏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9.1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分别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董事长。除此之外,陈学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贺志勇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中山大学,研究生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硕士研究生。1993年至2003年,历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二级支行科员、科长、支行行长;2003年至2016年,任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支行行长,分行部门总经理;2016年4月至2022年10月,任深圳布谷天阙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4月至2023年5月,任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3月至2020年7月,任潮州市瀛洲布谷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至今,任金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利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深圳市快融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0月至2024年11月,任深圳市快融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4月至今,任深圳登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10月至今,任共青城智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9月至2026年8月,任深圳市启庚和光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6年2月至今,任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6年7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目前,贺志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钟志辉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1999年,任外管局深圳外汇中心外汇交易员;2000年至2003年,任Vision Capital China副总经理、投资总监;2003年至2005年,历任深圳市和晟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副总经理;2005年至2010年,任深圳市绿景资产管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至2025年,任亚商资本管理合伙人;2015年至今,任前海亚商粤科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2026年1月至今,任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目前,钟志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深圳嘉泰智远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泰智远”)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间接持有嘉泰智远的出资比例为10.23%。嘉泰智远通过枝江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岩代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岩代投资100%股权,岩代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262,280股,岩代投资通过辉科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辉科公司27.21%股权,辉科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15,206,640股。除此之外,钟志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卢现友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1994年1月至2001年7月先后担任深圳新茂林怀表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01年8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2020年11月任瑞金市绵江萤矿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监事、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卢现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14,675股,通过辉科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辉科公司3.40%股权,辉科公司持有公司15,206,640股股票。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枝江市辉科轻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除此之外,卢现友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姜瑞斌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7月至2010年3月,任埃克森美孚化工商务有限公司销售工程师;2010年4月至2012年8月,任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12年3月至2015年2月,任拜耳材料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市场开发总监;2015年3月至2019年9月,任上海埃润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4年2月,任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2024年2月至2026年2月,任深圳市安奈儿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26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合伙人。
截至目前,姜瑞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王俊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力学系,硕士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应用数学系。2007年1月至2012年1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项目经理;2012年2月至2013年9月,任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3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2017年1月至2023年2月,任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投行六部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6年9月,任联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投行二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钟宇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2002年9月至2004年12月,历任深圳深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项目经理;2005年3月至2012年8月,历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12年9月至2020年12月,历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部门经理、合伙人;2021年1月至今,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广东中泰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信展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钟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吴颖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3年至2017年,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至2021年,任融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2022年至今,任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6年1月至今,任江苏五洋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吴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杨盛力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EMBA学位。1992年8月至1995年5月,历任工商银行深圳罗湖支行主任助理、副主任;1995年6月至1999年8月,历任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业务发展部经理、营业部主任兼科技园办主任、信贷部长;1999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工商银行高新支行行长;2002年9月至2003年12月,任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政府机构部经理;2004年1月至2008年12月,历任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公司业务部经理、个人部经理;2008年12月至2013年9月,历任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公司业务部经理、个人部经理;2013年9月至2016年5月,任华农世纪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华泰汽车金融西北业务总监;2019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茅恒酒业执行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中国碳中和发展集团副总裁兼深圳市时速通新能源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目前,杨盛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62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5日
至2026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具体事项如下: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股东或代理人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资料需于2026年10月14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传真号码:0755-29891364
联系人:证券部
电子邮箱:ir@stalloys.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06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6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9月29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6年9月23日以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学敏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学敏先生、贺志勇先生、钟志辉先生、卢现友先生、姜瑞斌先生、王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钟宇先生、吴颖女士、杨盛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1)。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10月15日14: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78 证券简称:深圳新星 公告编号:2026-064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3号文核准,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29.93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8,6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47,018,905.6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51,581,094.34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8月1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17]1537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95,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5,0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9,460,500.00元(含税)后的实收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85,539,5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9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2,07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2,923,000.00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0]3418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专户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存放与专户管理情况
2017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合水口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景田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29日、2018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原项目“铝钛硼(碳)轻合金系列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151.42万元及其以后产生的利息收入变更用于新项目“洛阳3万吨/年铝晶粒细化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新星”)开设1个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010122001631234)存放募集资金。
公司分别于2023年2月9日、2023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全南生产基地 KAlF4 节能新材料及钛基系列产品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14,819.48万元(最终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际结转当日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余额为准)变更用于新项目“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新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变。2023年3月,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与公司、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开设1个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73010122002382843)存放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松岩新能源材料(全南)有限公司开设1个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86021110001143149)存放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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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存放与专户管理情况
2020年9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7,673,000.00元及相关利息人民币107,398.36元向全资子公司洛阳新星增资387,780,398.36 元用于“年产3万吨铝中间合金项目”和“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的建设。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子公司洛阳新星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955088022270410014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营业部(73010122001957184)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经2026年3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洛阳新星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账号为86011110002147893和86021110001531921,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经2026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子公司洛阳新星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86021110001701508),用于回购洛阳工控新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的15.5263%股权,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账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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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317.6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将“年产1.5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予以结项。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本次对“全南生产基地氟盐项目”募集资金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3010122001469687)、“年产 1.5 万吨六氟磷酸锂建设项目三期”募集资金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3010122002382843)、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6021110001143149)进行注销处理,并将专户的银行利息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的议案》,同意将“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未来公司将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未来业务发展战略及资本性支出规划情况,将前述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项目或补充流动资金等,并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已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支付股权回购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年产10万吨颗粒精炼剂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6,659.83万元及“工程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40.17万元,合计21,300.00万元用于“回购控股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
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5),将 “回购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15.5263%股权”募投项目予以结项。本次对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号86021110001701508)进行注销处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账户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