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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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5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杭州银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6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王西刚董事因公务原因书面委托楼未董事出席会议并代行表决权。经全体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宋剑斌董事主持。公司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周亚虹(主任委员)、宋剑斌、洪小源、楼未、王西刚;

2.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赵骏(主任委员)、曾晓亮、王中益;

3.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洪小源(主任委员)、张精科、周明;

4.审计委员会:曾晓亮(主任委员)、赵骏、沈明;

5.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周明(主任委员)、温洪亮、章小华。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曾晓亮先生、周明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王中益先生的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待核准后上述人员方可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在曾晓亮先生、周明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获得核准前,唐荣汉先生、李常青先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责。

二、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暨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选举宋剑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选举宋剑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宋剑斌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张精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精科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四、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

聘任张精科先生为公司行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张精科先生对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五、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六、关于聘任副行长、首席合规官、首席信息官、业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立雄先生为公司副行长、首席合规官;聘任李晓华先生、陈岚女士为公司副行长;聘任李炯先生为公司副行长、首席信息官;聘任潘华富先生、章建夫先生为公司副行长;聘任王晓莉女士、赵小平先生、江勇先生为公司业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中,赵小平先生、江勇先生担任公司业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尚待监管部门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七、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王晓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八、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叶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修订《杭州银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事前认可。

本次会议选举或聘任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

附件:

1.董事长简历如下:

宋剑斌先生:1971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本公司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财务负责人,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剑斌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940,8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四条所列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2.副董事长、行长简历如下:

张精科先生:1978年出生,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曾任本公司文创支行行长、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科技文创金融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科创金融事业总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兼),本公司副行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精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7,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公司章程》第一百〇四条所列情形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行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3.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王立雄先生:1972年出生,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首席合规官。曾任本公司保俶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授信审批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萧山支行行长,公司业务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上海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本公司监事长、职工监事。

李晓华先生:1977年出生,项目管理硕士、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行长。曾任本公司总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陈岚女士:1974年出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行长。曾任本公司江城支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江城公司业务发展部副总经理,科技支行行长,科技文创金融事业部党委书记、总经理,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李炯先生:1973年出生,工学学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行长、首席信息官。曾任本公司科技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潘华富先生:1970年出生,理学硕士、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行长。曾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本公司风险总监兼授信审批部总经理。

章建夫先生:1977年出生,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曾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温州分行副行长,零售金融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财务总监,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兼)。

王晓莉女士:1977年出生,经济学硕士,正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业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任本公司资金营运部总经理助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

赵小平先生:1978年出生,理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培训中心主任。曾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电子银行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网络金融部总经理等职务。

江勇先生:1976年出生,项目管理硕士,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公司金融部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环北支行行长,授信审批部总经理,上海分行行长,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立雄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717,360股、陈岚女士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717,360股、李炯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133,465股、章建夫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190,513股、江勇先生持有公司普通股股份52,000股,上述其余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4.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如下:

叶佳女士:1988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经济师、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公司治理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6-036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晓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晓莉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王晓莉女士自2000年7月加入公司,自2024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历任本公司资金营运部总经理助理,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有超25年金融从业工作经历,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王晓莉女士的简历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的《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晓莉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4.3.3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兼任情况说明

王晓莉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兼任公司业务总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的要求,在过渡期内(2027年12月31日前)尽快解决董事会秘书兼任问题,调整至符合规则规定。公司已通过明确职责边界、健全履职保障机制等措施,保障董事会秘书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2026年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认为王晓莉女士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要求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针对董事会秘书兼任问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建议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过渡期安排,加快推进董事会秘书兼任事项的调整工作,确保过渡期届满前符合规则要求。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晓莉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王晓莉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并按相关规定完成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备案。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