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6年

10月8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
暨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6-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6-044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

暨变更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杨平波女士的辞职报告,因杨平波女士自2020年11月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杨平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此次杨平波女士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平波女士将继续履行上述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鉴于杨平波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为确保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杨平波女士将继续履行上述职责,其辞职报告将在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届时杨平波女士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杨平波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26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选举陈艳娇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新任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参考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执行,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艳娇女士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尽快完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根据相关规定,其任职资格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若股东会同意选举陈艳娇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陈艳娇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调整如下:

■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陈艳娇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财务相关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综上,我们同意提名陈艳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艳娇女士,女,汉族,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南京审计大学二级教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曾任南京审计大学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内部审计系主任;现任南京审计大学教授、审计与合规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专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艳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未接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295 证券简称:中复神鹰 公告编号:2026-045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10月16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6年10月1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10月16日

至2026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于2026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6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10月13日上午9:30-11:30

(二)登记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以用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以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在函件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请于2026年10月13日15: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注:所有原件均需提供一份复印件,请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现场会议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518-86070140

联系传真:0518-86070128

电子邮箱:stock@zfsycf.com.cn

邮政编码:222000

特此公告。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10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复神鹰碳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