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春兴 公告编号:2026-096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6年9月28日,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春兴精工”)完成重整投资人评审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与重整投资人能否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能否被法院受理重整、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进入重整程序,能否于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庭外重组进展情况
2026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启动庭外重组暨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79),为妥善化解公司当前经营风险、保障持续经营能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先行实施庭外重组,并待条件成熟时向管辖法院申请预重整或重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推进庭外重组相关事宜。此外,公司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辅助机构,协助公司依法依规开展庭外重组相关工作,并同步启动庭外重组期间债权申报相关工作。
2026年8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3),为依法有序推进庭外重组及后续重整工作,稳妥化解公司债务风险,恢复和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实现资源整合、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庭外重组工作安排,公司在辅助机构的协助和监督下,自主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二、投资人评审情况
2026年9月28日,公司在辅助机构监督协助下顺利组织召开重整投资人评审会。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重整投资人为“智凌芯科技”联合体,牵头投资人暨产业投资人为南京聚星微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务投资人包括江西省金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恒昌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粤资拾柒号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京联华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深资磐石贰拾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启重标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后续,公司将与重整投资人磋商、谈判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并继续推进庭外重组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庭外重组工作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重要风险提示
1、2026年9月28日,公司完成重整投资人评审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与重整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公司与重整投资人能否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重整投资协议的具体条款、款项支付安排等均尚未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审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庭外重组工作旨在查明公司重整价值及可行性,不代表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即使进入重整程序,能否于2026年度内完成、何时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果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若后续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且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2025年度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负值,前述情形能否在2026年度末消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段涉及到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权转让款及业务往来欠款相关事项,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公司2026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9.3.12规定的相关情形,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一一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ST春兴 公告编号:2026-095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暨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
2、公司之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3、涉案的金额:约8.06亿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5、截至目前,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兴精工”)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元生智汇仲裁事项进展
近期,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出具的《决定书》【(2025)榕仲决1534号】,仲裁委准许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投资”)撤回就售后回购等事项对元生智汇、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财国投”)提起的仲裁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鼎盛投资就元生智汇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回购事项向仲裁委申请仲裁,元生智汇收到了仲裁委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2025)榕仲受15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
近日,元生智汇收到了仲裁委出具的《决定书》【(2025)榕仲决1534号】,决定如下:
准许申请人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撤回仲裁申请。
本案案件受理费1215018元、处理费5000元,合计1220018元,由申请人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负担。
本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三)已披露诉讼、仲裁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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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于近日收到的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万元的诉讼案件共计4起,涉案金额共计115.86万元。
(五)本次仲裁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申请人已撤回仲裁申请,不会对公司本期及后续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案件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其中部分案件已作出一审判决或进入执行阶段,公司及子公司部分资产、银行账户已被查封、冻结。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后续未能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将面临司法强制执行风险,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将进一步加剧,可能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仲裁事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
根据《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回购协议书》等合同的约定,元生智汇应不晚于2025年7月13日前,按8.06亿元的价格向鼎盛投资回购位于元生智汇产业园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仙财国投为公司及元生智汇提供回购及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得润投资”)为仙财国投提供反担保。元生智汇未能于前述约定期限内完成土地厂房的回购。
为妥善处置元生智汇上述售后回购事项、化解担保风险,同步解决元生智汇其他应承担的相关费用事项,经与仙游县人民政府、鼎盛投资、仙财国投等各方协商,以元生智汇产业园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整体作价57,052.78万元抵扣元生智汇应付售后回购款及相关全部费用,各方签署《调解协议书》等配套协议。前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拟签署〈调解协议书〉暨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86)。
根据《调解协议书》的约定,仙财国投就资产回购对应的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于《调解协议书》生效后自动免除,仙财国投不再对资产回购承担任何代偿、赔付及相关附随义务;公司、得润投资为仙财国投提供的企业连带责任反担保责任,于本协议生效后自动免除,公司、得润投资不再承担任何反担保代偿、赔偿等义务。
各方已签署《调解协议书》等配套协议,公司、得润投资就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为仙财国投提供的反担保责任已免除,鼎盛投资已撤回售后回购、租金等事项的仲裁申请(关于鼎盛投资撤回就租金提起的仲裁申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94))。
公司会持续关注元生智汇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决定书》【(2025)榕仲决1534号】。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