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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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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6-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6-112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岭南;证券代码:002717)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29日、2026年9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第9.1.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第9.1.15条的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岭南;证券代码:002717)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6年9月28日、2026年9月29日、2026年9月3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核实相关情况的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披露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在相关报告期的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面临的风险等内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上述相关公告内容,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经公司自查,并向相关方征询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3.经公司自查,并向相关方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5.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由于此次差错更正涉及多期财务信息,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正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预计将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90)披露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此次会计差错更正后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8月28日披露的《关于延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后的相关财务信息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92)。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2025年连续两年的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年审会计师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有关规定,自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2026年6月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广东证监局依法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日起被深交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0号),其载明的事实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前述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持续。

4.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第9.1.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第9.1.15条的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5.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自查发现原实控人占用并已归还部分公司资金的提示性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洪卫剩余未归还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4,882万元。2025年10月,公司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已向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公司有多笔债务逾期,如短期无法妥善解决,公司会因逾期债务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事项,公司可能会面临支付及代为支付贷款本金及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情况,进而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进而加剧公司的资金紧张状况,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财务风险。

五、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岭南 公告编号:2026-113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

低于面值

被终止上市的第九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2026年9月30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十七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根据第9.1.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第9.1.15条的规定,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和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4条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连续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四)“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规定,第9.1.15条“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而终止上市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规定,截至2026年9月30日,公司连续十七个交易日出现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相关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有关规定办理。本所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的终止上市事宜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3条(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仅发行A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规定,第9.2.4条(一)“出现连续十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的,应当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相应的情形消除或者出现终止上市情形之日止(以在先者为准)”规定,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96),于2026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3),于2026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6),于2026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7),于2026年9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8),于2026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09),于2026年9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10),于2026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第八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111),本公告为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十七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可能触发交易类面值退市的第九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第9.4.18条(六)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存在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该情形仍未消除,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连续三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自2026年4月30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公司已于2026年6月3日披露《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6),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0号),其载明的事实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前述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持续。

3、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