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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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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2026-10-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6-072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私募基金份额暨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近日,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广东中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合伙人签署了《温州中广精选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温州中广精选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广精选六号”、“合伙企业”、“基金”)28.49%的合伙份额。中广精选六号已完成本次工商变更及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程序。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参与合伙企业的投资,亦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为匹配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持续优化产业投资布局,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能力与风险控制体系,公司以有限合伙人身份,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参与认购中广精选六号的基金份额,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比例的28.4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合作各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1、企业名称:广东中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579983172G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时间:2011年8月9日

5、注册资本:1,153.8万元人民币

6、住所:珠海市横琴汇通三路108号1601办公

7、法定代表人:郑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郑强持有44.00%出资份额、广东弘图广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7.334%出资份额、源商(珠海)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5.93%出资份额、广州顺时针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1.5355%出资份额、胡玮持有7.467%出资份额、广州祺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7335%出资份额。

10、实际控制人:郑强

11、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情况

广东中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5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2009。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肖胜航

身份证号码:441302******

住所:广东省******

2、戴红

身份证号码:110108******

住所:北京市******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情况说明

广东中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肖胜航、戴红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经查询,上述投资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温州中广精选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KLNA929D

(三)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四)成立时间:2026年9月7日

(五)注册资本:3,510万人民币

(六)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温州大道1707号亨哈大厦7层701室-707号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中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八)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九)登记备案情况:已于2026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登记,登记编号SGN728。

(十)本次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3,510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认缴出资份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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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签署《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目的:通过投资优质企业,并经过整合、价值提升,实现投资收益,为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经营期限:本企业经营期限为长期。

(三)基金期限:本企业以基金方式存续的期限为5年(3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自本企业有限合伙人对本基金首轮实缴款到位时间(具体以募集账户转入托管账户,由托管机构开具资金到账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起计算。退出期内项目完全实现退出,经基金合伙人会议决定同意,基金可提前到期。基金到期后期限延长需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四)临时投资:基金管理人可运用合伙企业的全部货币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待投资、待分配及费用备付的现金)进行临时投资,临时投资标的仅限于银行存款(包括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政府支持债券等安全性和流动性较好的固定收益类资产。

(五)出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六)出资程序:由基金管理人向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合伙人应按照缴款通知规定的时限和金额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款。

(七)基金收入、利润与可分配资金

1、基金收入:包括股权或其他投资退出变现后收到的扣除投资额之后的收入、股权投资的分红和其他投资的利息、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已经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等。

2、基金净利润:为基金收入扣除基金成本、费用和各项税收后的余额。具体须依据合伙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科目和口径进行处理。

3、可分配资金:指不需或不能再用于投资或其他支付的、可分配给合伙人的基金资产。

(八)基金管理费:就基金管理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和管理,合伙企业应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基金管理人一次性收取三年投资期和两年退出期的管理费,共计8%。延长期(如有)不收取管理费。以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为计算基础,管理人员工跟投的不收取管理费。

(九)可分配资金的分配顺序及分配金额

1、可分配资金的分配顺序

(1)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累计获得的分配总额等于其对本合伙企业的累计实缴出资额;

(2)完成上述第(1)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根据其在本合伙企业中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直至每个合伙人之实缴出资额在实缴出资额到账日至分配之日的期间内达到年单利6%的收益率;

注:年单利6%的基本收益=支付给所有合伙人的作为返还实缴出资的每一笔资金×该笔资金对应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实际持有年限×6%,已返还给合伙人的每一笔资金从返还之日起不再计算该笔资金对应的单利年化6%的基本收益。

(3)完成上述第(1)项与第(2)项的分配后,若有剩余即超额收益,除管理人及管理人员工(或其跟投主体)按实缴出资比例享有超额收益外,其余超额收益按20%:80%比例在基金管理人与除管理人及管理人员工之外的其他合伙人之间分配,其他合伙人之间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2、依照法规应由合伙企业代扣代缴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应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自然人合伙人应获分配资金中扣减。

(十)合伙事务执行、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合伙人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普通合伙人广东中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除非根据相关约定提前终止,期限与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一致。

2、基金管理人: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于本基金存续期间,由普通合伙人广东中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其他合伙人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

3、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外投资、资金运作相关事宜。投资决策委员会为合伙企业唯一投资决策机构,合伙企业的所有对外投资、合伙企业资产的运作及处置事项需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三分之二(含)票数审议通过方可做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3名委员,并由普通合伙人同意任命产生。公司不派人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

4、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按照实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对需要合伙人决议的事项进行表决(重大事项须经全体一致同意或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一般事项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除《合伙协议》明确约定需由合伙人会议决议之事项外,本基金合伙事务之执行及投资管理相关决策,均由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协议约定独立负责。

(十一)入伙、退伙及转变:入伙、退伙及合伙人身份转变均按《合伙协议》约定程序办理,出资须为自有资金且符合合格投资者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人对退伙前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十二)企业解散与清算:出现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合伙人不足法定人数满30天、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依法被吊销/撤销、严重亏损达出资总额50%以上、唯一普通合伙人退伙60日内无继任者等情形时,按《合伙协议》约定解散并清算。

(十三)违约责任:普通合伙人或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合伙协议》约定,给本基金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公司对基金的会计核算方式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认购中广精选六号基金份额,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比例的28.49%。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未担任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亦不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不参与基金日常管理事务。公司对合伙企业不形成控制,合伙企业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对本次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六、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出资认购中广精选六号基金份额,旨在依托该基金管理人专业投研能力、项目运作经验、产业资源储备、平台运营优势及成熟风控管理体系,进一步深化公司整体战略布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并对高成长性与发展潜力的优质项目开展投资,助力公司拓展新兴产业赛道,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实施,可有效提升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投资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亦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与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借助合作机构专业化运作模式,公司可更好把握外部投资机遇、分散单一投资风险,持续锤炼自身投资研判与风险管控水平,增厚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与企业整体价值,为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赋能。

七、风险提示

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周期、市场环境、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监管政策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甚至可能存在投资失败及基金亏损的风险,本基金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本基金尚处于募集期,最终募集金额及公司认缴出资比例存在不确定性。如存在募集资金不达预期,导致公司所持基金份额比例提高,公司承诺本次投资占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亦不会超过50%,公司不会控制该基金。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的运作及管理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市场情况及投资项目情况,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降低投资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一)《温州中广精选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二)温州中广精选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三)温州中广精选六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0月8日